医疗保险:再谈重病保险
2002-03-18 08:17:51
来源:星星生活

近期移民彭小明身患血癌的消息让众多在加拿大的新老移民们更加重视起保险投资。本报曾讲述过重病保险这一保险新概念,现在更有必要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重病保险的概念以及它能为大家带来的好处。

现在很多人买保险还是倾向于人寿保险,两者相同之处在于,重病保险和人寿保险都是投保人基于责任和爱为家人或亲属而买的保险;不同之处是,重病保险同时也是为自己而买的保险。如何理解呢?人寿保险的赔偿发生在投保人身亡之后,而重病保险的赔偿则发生在投保人染疾并生存下来。

人寿保险的保额常用来支付由于投保人发生意外而产生的丧葬开支和法律费用;另外,更重要的是,它也可用来支付其它费用,包括,投保人配偶的退休生活费用、子女必要的教育经费等投保人家人长期的生活费用;投保人也可在生前经济困难时或退休后从累积的现金值中提取所需费用。

重病保险计划的意义在于当你不幸患上受保范围里的十余种常见重病(详细信息可查询各大保险公司,大部分公司可提供约十余种重病保障)时,经医生确诊并生存下来,保险公司会提供赔偿。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任何人都可能不幸患上某种常见重疾。依赖现代医学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从重疾中恢复过来。据统计,现今癌症痊愈者的人数约是1970年的两倍;心脏病患若能入院治疗,约有80%能继续生存,但其中60%会变成伤残。危疾生还者需要特别治疗来康复,其过程可能长达数月乃至数年,此时的康复者则面临着支付生活开支和治疗过程所产生的其他必需开支等情况,那么,重病保险所提供的现金津贴就是康复者所急需的财政援助。即使患者已经康复并能重返工作岗位,他仍能获得保险赔偿,且任他自由支配。部分保险公司还设有退还保费的条款,投保人可在年长退休或子自认已无需要而取消保单时取回所交的保费。

(备注:文中资料来源于加拿大国家统计局-1999、心脏及中风基金会-2001及加拿大癌症协会-2000――作者注)

文:明信理财陈楠;咨询电话:416-717-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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