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与入籍、回加纸及其它
2002-03-18 21:21:16
来源:星星生活

问:听说按照新法提议,5年之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就可以申请入籍了,是真的吗?
答:这是广为流传的一种错误说法。新移民法提案的意思是:在每5年中累计住满2年就可以保留永久移民资格;但这并不等于说5年中住满了2年就可以申请入籍。

问:现在的移民法对居留和申请入籍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现行移民法的要求,希望入加拿大籍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的4年中要在加拿大累计住满3年;另外,现行移民法对居留的要求是:每一年中要在加拿大住满半年才能保留永久移民身份;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加拿大超过半年的应该事先申请回加纸。

问:新移民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2002年6月28日。

问:听说新法实施后,现在的移民纸要被一种高科技的移民卡所取代。是不是6月28日以后每个永久移民都换发移民卡?
答:移民部确实打算用一种易携带、不易磨损又不易仿造的类似美国绿卡似的移民卡取代现在的移民纸,但具体什么时候能发放到每个人手里则很难说。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涉及到的人极多,每个人的情况又不一样;所以,移民卡什么时候与大家见面,如何进行发放等等,都有待移民部的进一步通知。

问:听说新法快实施了,所以,现在离开加拿大超过半年不用再申请回加纸了,是不是这样?
答:看具体情况。新旧法律的交接有一个过渡期。在新法正式实施以前,现行法律仍然有效,每个永久移民仍要遵守现行移民法对居住时间的要求。假设你在6月28日以前回到加拿大,进关时被发现你离开超过了半年又没有申请回加纸,你的移民身份仍有被取消的危险。

问:为什么很多经常离开的人都说他们从来不申请回加纸再进来时也没遇到过困难?
答:有些人虽然来回跑,但累计呆在加拿大境外的时间并没有超过半年, 所有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也有确实在境外超出规定时间的人侥幸没有被查到;但有些人能“混”进来并不等于所有人都能“混”进来。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经常接到被“抓”到的人打来的求救电话。

问:如果我回加拿大时被发现离开的时间超过了规定又没有回加纸,是不是我的绿卡马上被取消?
答:不是。边境的移民官没有权力取消你的绿卡。在这种情形下,你往往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1、移民官根据你的陈述认为错误可以原谅,予以放行――“宽大处理”;2、移民官将你的护照和移民纸扣下,放你进来,然后安排时间让你和一位移民法官(adjudicator)面谈,再由这位adjudicator决定你的身份应该被取消还是认可;到了这一步,你最好请个好律师帮你;3、移民官让你在一张表上签字,然后给你签发一张访问签证,意思是你自动放弃永久移民的身份,愿意以访问者的身份进入加拿大;如果你不打算放弃你的身份,千万别签这个字!

问:我丈夫离开加拿大快一年了又没办回加证,所以一直不敢回来。他如果在6月28日新法实施以后回来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答:有可能。新法要求5年之内住满2年就可以保留永久移民资格,但这个界限怎么划分尚不清楚。像你丈夫这种情况能不能保留移民身份以及换发移民卡,还需要看移民部发布的实施细则和移民官的具体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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