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东西令我们泪流满面 7
2002-03-19 05:43:00
来源:星星生活

(十三)

当我第一次去北京,开始着手进入这件事的时候,我对自己提的要求是:把了解这件事的过程,当成我学习和理解另一种文化、另一种价值观念的过程。因此,在和日本律师聊天的时候,我的兴趣,往往不在那些能给我将来写作有具体帮助的事情,而在对身处其中的两个文化体系中的人――他们的沟通和隔膜、信任和猜忌、误解和理解。

第一次准备和小野寺先生的谈话时,我的采访题纲上有:代理的过程,也就是互相沟通的过程,可能发现有许多事情是可以沟通的,但可能到头来会发现有某些东西是无法沟通的。告诉我,那是什么?

是的,诉讼的过程,也就是互相沟通的过程,但确实有些东西,到底是无法沟通的。也许花冈暴动案的诉讼过程和它的结局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不知道国人对这一事件了解多少。当年,998名中国战俘被押送到日本秋田县的花冈,在鹿岛组企业做苦工。他们不堪忍受奴役,愤然起义,遭到残酷镇压,前后有400多名中国劳工死于奴役和暴动失败后的残害。1989年,花冈暴动幸存者开始和日本鹿岛组交涉,1995年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日本法庭提起起诉,开中国民间对日诉讼之先河。在12年里为他们无偿代理法律事务的,是另外几名日本律师。

1999年,花冈暴动案最终败诉,但日本最高法院发出庭外和解劝告,鹿岛组接受调解,针对998名花冈劳工,拿出5亿日元(每人50万日元,是当初诉讼要求的十分之一),建立“花冈友好基金”,资助花冈暴动幸存者和他们的遗属。2000年11月29日,原被告双方代表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这个和解方案一旦达成,这些为中国战争受害者无偿工作了多年的律师,个个抑制不住兴奋之情:在那么久无望的奋斗之后,能迫使加害企业拿出钱来,无论这钱叫什么,总是诉讼方的胜利和历史的进步。他们认为,在诉讼目前无法取胜的情况下,花冈模式提供了一种解决战争遗留问题的途径。

但是,在中国和海外其它地方,这个和解方案受到了强烈的抨击,说它是一个妥协方案、出卖受害者的方案。他们的理由,也是十分充分的:受害者提起诉讼,不只是为了几个小钱。

而鹿岛组在甩出这笔钱的同时,还甩出一个声明,说自己当年对中国劳工已经尽力给予了照顾,不谢罪,不认错,拿钱,只是因为他们慈善。同时,这还是个一揽子解决方案,签字的前提是,这是花冈暴动案最后的解决方案,签字,就意味着所有幸存者和遗属从此没有了追究鹿岛组的权利。

方案的出台,顿时造成了原告和原告律师之间、原告和日本支持者之间、原告和原告之间、受害者和遗属之间的彻底分裂。有些原告接受了方案,对鹿岛组、日本法院、日本律师表示感谢;另外一些原告则发表声明,声明受了律师和鹿岛的骗,坚决不接受和解方案,坚持继续诉讼(但事实上已经不可能)。有人呼吁,暂时不要领取这笔钱。

为什么一个方案,彼此的理解会有这么大的偏差?风雨与共12年并肩战斗,难道彼此对对方的想法、要求还没弄明白?站在日本律师的立场:12年了,财力和精力都几乎耗尽,坚持原来的要求,胜诉仍然无望,在这种情况下,做出适当的妥协,得到局部的胜利,难道不是最好的选择?但站在中国战争受害者的立场:我们不是乞讨者,对方没有谢罪,拿出几个钱,难道是打发要饭的?

这次在青岛开会的时候,劳工律师团团长高桥融先生发言时说:他来的时候,心情很沉重,总是在想,他们的想法,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受害者的理解,万一无法理解怎么办?他担心的事情,是面对目前诉讼非常困难的情况,将来,律师团可能要建议受害者接受某些妥协,因此,就想到了花冈案的前车之鉴。他和小野寺先生,把这一点反复向与会的受害者说明,受害者鼓掌表示完全理解。但,当分歧摆在面前的时候,这共事的两国人真的能互相理解吗?

我也曾把那个问题向高桥先生提出过,他和小野寺先生都回避了。可是,那无法沟通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说不清,但能清楚地感觉到,它存在着,像个定时炸弹,嘀嘀哒哒地走着。总有一天,它还会爆炸的。(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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