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租客保护法简介(5)
2002-03-20 21:24:00
来源:星星生活

房东终止合同

只有在符合租客保护法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终止租房合约。房东如果要租客搬出租屋,无论理由如何,房东首先必须书面告诉租客,给租客一份终止租房合约的通知。房东终止租房合约的通知必须采用安省出租房屋仲裁处的正式表格。

房东终止合约的理由

租客保护法规定,租客或租客客人出现以下行为,房东有理由请租客搬出租屋:

不付清房租;
经常晚交房租;
违法行为;
影响到其他人的安全;
干扰其他租客或房东的生活;
在出租屋里住了太多的人(过分拥挤);
在转租以后没有申报收入。

如何对待宠物

如果租客豢养的动物发生以下情况,房东可以驱逐该租客:

造成不适当的损坏;
引致他人或房东严重过敏反应;
干扰了该物业其他租客或房东的生活,比如发出不适当的噪音;
对他人表现凶猛,影响到他人的安全;或
属于天性危险的动物种类

“无过失”理由

其它一些不涉及租客行为的理由也会使房东驱逐租客,包括:

房东想将出租屋收回自住,或给其配偶、同性伴侣、孩子,或任何一方的父母居住;
房东已经同意将物业出售给其他人,他们希望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用来自住,或给其配偶、同性伴侣、孩子,或任何一方的父母居住;
房东计划对物业进行大修或装修,需要腾空房间;
房东计划清除出租物业;
仅以治疗或康复原因住在护老院的人,治疗或康复疗程结束;
护老院的租客所需要的照顾超过了该护老院所能提供的服务,或其不再需要该护老院所提供的这类看护。(全文完)

编译:Hong Ping

租房法律法规查询电话:416-292-2832 直接按 22006;

租客与房东如果发生租房争议,可联络安省出租房屋仲裁处,电话:1-888-33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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