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旧闻: 多伦多星岛罢工事件
2002-03-21 23:12:52
来源:星星生活

北美旧闻 本版史实纯属摘编

星岛日报达成劳资协议 资方保证不对罢工会员秋后算帐

多伦多星岛日报经过47天罢工之后,工会会员于昨晚(2001年5月14日晚)投票通过劳资双方达成的劳资协议。今天(2001年5月15日)是星岛罢工最后一天,明天起员工将全面复工。资方表示,复工之后,员工工作安排及人事同罢工之前没有改变。同时,根据复工协议,工会方面不会追究、惩罚罢工期间私自上班的“工贼”,资方也保证不对罢工期间工会会员的任何行为进行“秋后算帐”。

昨天晚间,星岛日报共79名员工在皇后东街工会一处办公室集会,对工会同资方达成的加薪协议进行投票表决。结果79名员工中,有71名会员投票支持劳资合同,8人反对,合同获得通过。

星岛日报工会谈判代表陈勇光表示,根据劳资协议,工会会员一般在2001至2003年之间,可获加薪近20%。加薪幅度最大者可在30%左右。而工会方面最大的收获,是在未来两年之内将职员的花红收入全部作为固定工资收入纳入加薪范畴内。

根据劳资协议,2001年员工可获得3%加薪,有20名员工因为过去几年中工资负增长,可以根据通涨指数获得3%至15%的额外加薪。2002及2003年中,员工加薪5%,这其中有3%为一般加薪,另外2%为首次将花红纳入工资收入范围。另有约40年资久但工资偏低的员工可以获得额外2%至10%加薪。再加上2001年度员工已经获得4%花红及2%特别花红,所以,一般员工3年之内可获得近20%加薪,最多者可超过30%。兼职员工由于薪金基数较小,此次加薪幅度更大,3年超过34%。

工会方面认为,未来两年将花红纳入工资收入,是这份合约中最大的收获。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收入固定,另一方面花红也可以随工资按比例增加。而且,纳入工资之后,可以增加员工的退休保障。

合约的另一个要点是规定了星岛日报内部一个固定的工资架构,一个员工有明确的第一年起薪数,然后规定以后5年中,首年增加5%,其余年份每年增加2%。在这一年框架之下,普通记者、编辑、翻译首年起薪为周薪660元,第二年为663元,第三年为707元,第五年最高为735元。美工的最高周薪为619元,印刷工人为675元。

在休假方面,维持每年11天国定假期及两周带薪休假,由原来的长短周天改为每周休两天。根据报纸运作,以两周为一个周期,除少数人之外,一般为两天连休。

星岛日报董事总经理门宗伟表示,这次劳资双方达成协议,主要还是在薪水方面双方都有让步,达成了一致协议,对于资方而言这次在调薪方面基本上与原来提出的合约差不多,只是有些时间程序上的调整。星岛日报在罢工风潮中从编务至业务都为受到大影响,报纸正常出版,在同事复工后,仍会按原来的工作职位安排工作,不会有任何工作、人事的变动。

星岛大规模裁员42人 集团总裁强调与去年成立工会无关

加拿大星岛报业集团昨天(2001年12月11日)宣布,于多伦多及温哥华两地的报社将分别裁减21名制作部及编采部全职员工,2002年2月生效。这是加拿大《星岛日报》员工去年成立工会以来,首此进行的大规模裁员。

然而,该集团总裁门宗伟则强调,今此裁员行动纯因公司购入新科技制作系统后,可节省制作人手而作出的商业决定,与工会成立并无关系。

受今次裁员风暴影响的员工,包括多伦多《星岛日报》5名编采部人员,16名制作部全职员工及两名兼职员工。被裁的全职员工中11人为菲林拼版、4人为打字员、3人为校对、1人为电脑程式员、1名记者及1名编辑。温哥华地区则有7个编采部员工及14名制作部员工。

门宗伟说,由于《星岛》将用数码影象直轮胶片系统,制成胶片可直接晒制锌版,省俭了传统的拼版工序,故可裁减拼版员工。

南安省报业工会多伦多地区代表罗孝维(Howard Law)称,早在去年与加拿大星岛报业集团商讨成立工会事宜时,便已得悉该公司有购入新器材的打算,对于制作部有员工因此被裁减,并不感惊奇,只是今次裁员中,竟牵连到编采部员工,则时意料之外。

罗孝维相信,该公司是由于经济不景气,为削减成本,才决定缩减编采部人手。对此,他认为是该公司短视而所作出的决定。但他则否认工会并未能为工人提供工作保障。

“工会的成立不能保证员工有一份终生职业,而是保障他们不会被公司无理解雇,及被公司裁减时,能获得较合理赔偿。”罗孝维说。

他指出,根据安省雇员标准法例,没有工会保障的员工,当被公司解雇时,若工作未满5年,便完全不获得公司的赔偿。即使做满5年的员工,可按年资计算获得赔偿,但员工每做足一年,亦只可获相等于一星期工资的金额赔偿。相反来说,参加了工会的员工,不论是否做足5年,都可以按资,每做足一年便获得相等于两个半星期工资的赔偿。

此外,在工会保障下,公司亦必须按员工的年资来进行裁员。除非有资深员工自愿离职,否则,公司必须先裁减年资最浅的员工,这样公司便不能胡乱解雇员工。

罗孝维亦补充,公司在约定裁员前,须向工会提出证明,公司是在合理的商业决定下,才做出裁员行动。

门宗伟再三强调,今次裁员,主要受影响的是制作部员工,由于公司购入新科技器材后,可减少制作工序,才无可避免地进行裁员。至于编采部人员亦受影响,是因为公司为提高效率及生产力而作出的决定,与成立工会无关。“温哥华分社区并没有成立工会,但今次也同样需要进行裁员。”门宗伟说。

汉普顿认为星报联星岛欺压员工

安省新民主党党魁汉普顿(Howard Hampton)昨天(2001年4月9日)大清早到《星岛日报》大楼前,参加《星岛》罢工员工的纠察线,为星岛员工打气加油。汉普顿说,他了解《星岛》员工在薪酬上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他说,《星报》和《星岛》的管理层连成一气,一起来对付《星岛》的员工,是以大欺小。

而且最令人恶心的是,《星报》一直以来都以做中下阶层人士的喉舌,专门攻击挞伐社会上不公平事件为己任,想不到《星报》对这次《星岛》员工罢工的事件,一反它的理念和态度,反过来欺压自己的员工。

所以,汉普顿说,他必须站出来,向社会说明《星报》怎样对待他的员工,也让社会知道原来《星报》和其它财团一样,只顾自己赚钱而不管员工的福利。他说,这会深深影响《星报》正义的形象。

汉普顿同时说,不要因为《星岛》是华人的报纸,它的员工的薪水就必须要比其它《星报》所属的社区报纸要低。汉普顿强调,这是不能接受的,也是荒谬的(nonsense),社会大众也不会接受这种说法。

所以,他鼓励在场的《星岛》员工要支持下去,团结一致,争取应得的权益,最后一定会胜利,而他也会和《星岛》员工站在同一阵线上直到最后。

星岛罢工记者私人住址外泄 接“七宗罪”侮辱信被骂“连狗都不如”

《星岛日报》一名罢工记者前日(2001年4月10日)收到一封寄往其家,含侮辱字句的“七宗罪”匿名信函,接获此信的正是上周二疑被人掷报伤腿的记者张士雄。

由于信函是直接寄到家中,张士雄认为其个人隐私遭受严重侵犯,他指出将与其隶属的工会商量进一步行动,而他个人则会保留追究其住所地址外泄的权利。

张士雄说,前日他收到该封匿名信时感到非常奇怪,他指出,信中提到撰写及寄出信函的是一名读者,但他不相信一名读者竟可轻易取得其住宅地址。他感到信笺背后蕴藏着人身威胁。张称:“现在收到的一封,但难保明天寄到家里的是一枚炸弹,并可能被人在家门外伏击。”

该信提及他对抗雇主,并说他“狗都忠于主人,你难道连狗都不如”(引文)。对此,张予以反驳,称宾主关系应以劳资平等、互惠互让的精神维系,而非以主人及奴隶的思想看待。

另一名罢工记者黄家恒认为,该信不仅语带挑衅,更含恐怖成分。他称若读者对工潮有意见,应寄信到《星岛日报》,而非记者家中。

工会责资方时薪50元请替工 星岛劳资“冷静期”摩拳擦掌

多伦多《星岛日报》的劳资谈判在昨天凌晨破裂后,工会声称随时会展开罢工,现阶段给予资方一个“冷静”期内,工会方却指责资方在近日雇佣了一些工贼,意图在罢工时做替工,但资方却表示并未曾登广告聘人,只承认已雇用一些保安在公司内维持秩序。

代表《星岛》110名编采及制作员工的南安省报业工会本地87号工会发言人罗孝维(Howard Law)昨天封本报表示,资方对这次劳资纠纷是在采用强硬手段(playing hard ball)。“我听闻他们已在近日聘请了一些“工贼”(scab),准备在罢工时负起印报工作。这些工贼是一些土生的加拿大人,时薪高达50元。”他说。

但加拿大星岛传媒集团董事总经理门宗伟在回应罗孝维指责资方聘请替工时说,“我们并没有登报聘人。”他表示,公司确实是聘请了一些保安,在公司内维持秩序。一旦出现罢工,管理层会全力叫去做,使报章可正常出版。

追截运报车 派报员爆粗 星岛罢工记者被掷报捆伤脚

多伦多《星岛日报》工潮昨日演成“流血事件”。星岛一名罢工记者张士雄追截运报车,在万锦市一处放报点被派报公司员工用一捆报纸掷伤脚部,腿胫留下长长的血痕。受伤记者声称会报警备案,并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多伦多《星岛日报》的工潮自上周五下午开始,罢工的110名员工以轮班方式,在多市市中心Power St.星岛大楼前设立纠察综,试图阻碍星岛的发行时间,在过去两日更有罢工员工驾车追截运报车,务求在运报车抵达放报点以后,设置资讯式纠察线,拖长报纸发行时间。

昨朝9时许,罢工的星岛记者张士雄尾随运报车,抵达万锦市城市广场停车场,当时运报车正在发报给外判的派报公司,张便下车欲拍下派报员取报的情况。

张士雄昨午在星岛大楼外说:“当时我距离外判公司的货车有十多尺,并未有阻碍他们工作。突然一名带太阳眼镜的男子拿住一捆厚厚的报纸向我走近。在未有示警下把报纸掷在我脚上;该名男子满口粗言,说我们罢工阻住他们?食。”
张起初不以为意,但掀起裤管时,却发现脚上有一条长五寸的血痕。

当时在场的另一名女记者陈淑明欲拿笔记本记下肇事男子货车的车牌,欲被该名男子以粗口对待。但陈仍把车牌号码记下来。

代表罢工员工工会的谈判小组主席陈永光说:“我们稍后会陪同张去看医生,然后到约克区警局报案。我们会寻求法律意见,并保留法律追究权利。我们认为这宗事件是恶意伤人!”

张表示,自1993年起便在星岛工作。昨日发生的事件令他感到很不开心。

《星岛日报》董事总经理门宗伟表示对事件并不知情,他回应本报说。“我对事件感到关注!我们上周五与工会签定了有关设立纠察线的协议,当中有明确的界线。管理层绝不愿看见有罢工员工因为纠纷受伤。”

他称:“我们是外判派报工作给私人公司的,这巳是我们管辖以外的事情,我不便评论。我保证管理层会照签定的纠察线协议办事。”至于外判派报公司的名称,他没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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