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
2002-03-22 21:49:46
来源:星星生活

◆ 纽约星岛无意或有意刊登污蔑中国为恐怖分子的那则广告,当即在华人社区一石激起千层浪。就连许多在中国议题上采取不同态度的民众,都指责星岛无异于引火自焚。有人总以为天下人是笨蛋,以为无法律问题就行,但最终无法逃过道德法庭的审判:罢买、罢读,侨领带头捐款准备状告……

◆ 多伦多星岛有意或无意刊载了非星星委托之广告稿,而内容完全与星星当时的事实截然不同、面目全非。但是,对星星的投诉,星岛的回答却是:“星岛十几年来从不会向广告商道歉,更不会为广告的错刊在其报纸的任何地方做出更正等。”这不是公开向多伦多广大广告商的利益提出挑战又是什么?

◆ 星岛还提及星星的两个星字与星岛的星字相同。这是什么意思?香港有“中国星”,韩国有“三星”,台湾有首歌唱天上星星、地上娃娃的“鲁冰花”……星岛,你知道吗?有了多伦多星岛,天底下的人就不能用“星”、“星星”字眼了?“星”字是有人买下来了吗?还是有人想独自霸占?一个美丽的字眼,可以玷污吗?

◆ 看过星星创刊词的朋友就知道,星星两个字有着多么深厚的象征意义。星星代表着大家。“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或远或近,或孤或邻,都是一颗颗亮丽的星星。点点星光眨呀眨,款款情意透又明。我们从伟大祖国、从世界各地的四面八方来到加拿大这个令人向往的枫叶之国,就象一颗颗星星的聚集一样,令人动情,为之动魄。有失落,有成功,有烦恼,有快乐,只是少了深切诉说,少了些许闪耀。”我们总有一天,会一起发光。

◆ 星,星星;星星星,新星心;新星新兴,星星知心……无论是一个星字,还是星叠星词,都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方块字,都和所有的炎黄子孙、华夏后代的血脉相连。老百姓眼睛最亮,读者心中有杆秤。

◆ 就算,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游戏有游戏的规则。任何企业也都大体遵循其职业操守。作为一个老牌媒体,不会轻易侮辱东方文化的精髓,也不可践踏西方文明的支柱。知错要知改、知耻而后勇,平等是民主社会建立之基石;小小的小事情,包裹着大原则。

◆ 多伦多星岛为什么至今仍然哑雀无声,不会是理屈词穷吧?但为什么依旧不对星星做出更正或道歉?难道想一味地迫使广大读者与广告商只能默然将一句千古绝响留在心中:公道自在人心,小报冤屈无处伸。

◆ 星岛错刊星星广告,而且是知错再错,错不更正,多错不表歉意,彻头彻尾的有何居心?我们不得而知,星岛大有必要给广大读者与网友及求职者说个清楚,以便此事早日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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