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音乐之特性
2002-03-25 21:38:18
来源:星星生活

虽然许多人用各种方式来说明音乐,但都是音乐之外的游戏。简单的说,在文字停止的地方,即是音乐的开始。

音乐是一种用听觉来欣赏的艺术。从听觉艺术这一点来说,音乐与文学(诗歌)这类艺术是有明显区别的。文学作品和诗歌在口头朗诵时,固然是用听觉来欣赏的,但它们在书写成文字或印刷出版以后,人们却是通过阅读来欣赏接受的。

但音乐却不可能通过视觉,因为音乐的高低、旋律的变化、节奏的强弱、调式的转换只能由听觉来分辨,人们欣赏艺术只能靠耳朵去听,只能通过听觉去获得音乐的感受。如瞎子阿炳,他虽然不能欣赏太湖风光,却能凭听觉收集丝竹音乐,进而创作并演奏出《二泉映月》这首名曲,一个失去听觉能力的人,虽然他可以阅读小说、诗歌、观赏绘画,但它却不能感受音乐。

音乐是一种时间艺术,它是存在于时间之中的。音乐的形象,只能通过时间的推移才能逐次展开,逐步体现以至完成。如一首音乐作品它必须通过一定时间的演奏,才能把作品的内容展示出来,观赏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可以一目了然,而要欣赏一首音乐作品则必须通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在此,时间因素对音乐形象的体现极为重要。在作品中同样一段旋律,往往由于节奏所用的时间长短(即速度快慢的变化)而改变音乐的情绪和音乐形象,如大家熟悉的歌曲《小白杨》,它的旋律节奏是非常轻快的,音乐情绪是热情、明朗的。如果我们把这首歌曲速度放慢二到三倍来演唱,就会感到音乐情绪和音乐形象被彻底改变了。时间严格制约着音乐艺术。可以这么说,没有时间,便谈不上音乐。

音乐是一种表现艺术。它和其它艺术一样是通过一定形式来对艺术形象进行表现的,所不同的是这种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如绘画是通过线条色彩来表现艺术形象,雕塑是通过造型表现艺术形象,而音乐却是通过旋律和音响来表现的,用一定的织体、一定的声音传导效果,感染人,打动人,使人们对作品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产生共鸣。

音乐的独特性让人们往往有一种看法认为音乐是抽象的,难以捉摸的。确实,在某些方面音乐有难于理解,难于解释的局限性。这个局限性是由音乐的表现手段所决定的。音乐所使用的表现手段是什么?是音响。若是把这种表现手段与别的艺术表现手段相比较,音乐的这种局限性就更为突出。比如说文学这种艺术形式,它所使用的表现手段是语言,如一部评书《岳飞传》如果只看文字本,也可以把岳飞这个民族英雄的一生了解尽然。但一首音乐作品,尽管使我们听起来觉得赏心悦耳,在情绪上受到强烈的感染,但它究竟表达了怎样的内容,如果没有作曲家本人所提示的曲名或乐曲说明,人们听后会产生多种的感受,很难把内容具体解释清楚。

各种艺术都有它独特的表现方法,别类艺术所擅长于表现的东西,音乐未必能表现,但音乐擅长表现的东西,其它艺术也未必能胜任,这是因为各种艺术的形成都具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而音乐的独特性在于它特别善于表达情感,表现人们内心深处的感情世界,因而能给人以强烈的情绪感染。

另外音乐能打破语言的隔阂,如江南地区的语言我们听不懂,但是却能接受江南丝竹音调。少数民族的语言我们听不懂,但从他们的民族器乐曲中却能获得情感丰富的艺术享受。小说、诗歌在国外出版发行要进行翻译,但音乐却没有这些必要,因为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世界各国的音乐语言也同样是相通的。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