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袭击怎么办 华裔警员出良策
2002-03-25 17:53:53
来源:星星生活

遭到他人袭击应该怎么办?多伦多警察总局华人警民关系保护组的专职警员曾良建议,如果受害人有机会离开现场,他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报警。同时,如果受害人当时无法逃离现场,他就有权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包括与对方搏斗。但他强调,绝对不可以先动手攻击对方,在自卫时亦也不可使用过分的暴力。他说,在这个阶段,还要特别小心,不要被对方诬告。

据《世界日报》记者刘兵报道,在获悉张勇被涉嫌房东殴打一案之后,曾良表示极为关注。他说,在进入目前的程序之後,在刑事官司方面,受害人本身已经无须控告嫌犯,亦无须聘请律师。因为在警方介入後,负责调查的警员会代表受害人的利益,通过检控官在法庭上指控对方,受害人此时扮演的角色只是证人而已。

曾良说,接到报警后,警员到场,除了可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另外一项职责就是了解事发经过,并会在检控阶段以证人的身分出庭作证。他说,通常,类似于该案的嫌犯,他在被保释的时候,其中的一项保释条件便为不可接触受害人,一旦他违反了这一保释条件,便会面对坐监6个月的制裁。有鉴于此,一般的犯罪嫌犯在这个阶段都不敢再威胁受害人,当然,受害人也不应该因此而放松警惕。

他说,在经济赔偿方面,受害人可以尝试以下途径:将索赔要求告诉负责调查的警官,这样,这位警官便会在法庭上通知主控官,向被告提出索赔要求;其次,受害人可以致电位于大学街439号的“刑事伤残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他们的电话为416-326-2900,或者 1-800-372-7463。曾良说,受害人还可以与设在警察总局和法庭的“受害人协助中心”(Victim Service)联系,寻求其它方面的帮助。

作为多伦多警方唯一一名华裔警民关系协调人,曾良强调,他本人十分愿意随时为大家分忧解难,他可以以普通话、粤语和英文与大家沟通。任何有需求的人都可以与他直接联系,电话为416-808-7067。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