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放宽海外大陆公民入境
2002-03-27 16:44:24
来源:星星生活

纽约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10月22日公布,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将自11月1日起放宽及简化海外中国大陆公民申请入境许可的手续,新安排主要是将多次有效访客入境许可的申请条件具体化,及降低申请人在海外居留期限的要求,以鼓励更多旅客访港,振兴香港旅游业。

据《世界日报》纽约讯,香港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中国大陆驻外领使馆将可自行签发24个月内多次有效的访客入境许可给居住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获发签证的申请人每次可在港停留14天。

申请人需递交申请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民或通常在当地居住不少于一年、过去在港没有不良纪录、在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有固定工作或正在就读并拥有能返回当地的充分证明。

此外,入境处亦一并放宽对无国籍人士的过境及访港签证安排。自11月1日起,中国大陆驻外领使馆将可自行签发3个月内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可停留7天的过境签证,或每次可停留14天的访客签证给持有免签证国家所签发的无国籍证件人士。原本分别只能停留48小时及7天,新的放宽规定把两种情况的访港客在港停留的最长许可期限分别延长了5天及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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