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对加国文化的影响(一)
2002-07-02 14:41:09
来源:星星生活

――兼答叶舟先生

前些天,笔者应《星星生活周报》之约,写了一篇题为《加拿大没有理由不欢迎中国移民》的文章,大意是加拿大的新移民法大大抬高了中国独立移民进入加拿大的门槛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华裔对加拿大社会有很大贡献,中国移民在此的表现虽有不尽人意的一面,但还不至于到了不受加拿大欢迎的地步。

然而,这篇文章却使得一位名为叶舟的先生如梗在喉,“不吐不快”。他立即发表了一篇反驳文章《也谈加拿大新移民法,兼与赵平波先生商榷》。文中的主要观点是,大批中国移民的涌入显然给加拿大“带来了问题”,而且是严重的“文化侵蚀”问题;并认为,加拿大的“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已被亚裔文化严重侵蚀”;所以,“大多数加拿大人尤其是纳税人看在眼里,气在心里,这才催生了要求立法修改移民法的民意”;而“可能赵先生(指笔者)的确是离‘主流文化’太远”,对此还浑然不觉,这是何等可怕啊!

然而,在笔者看来,作为在加拿大的新移民,尚未来得及或未融入“主流社会”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人(大概包括叶舟先生在内)误以为自己已经置身于“主流社会”之中了,但实际上满脑子里还停留于“非主流”的意识,却偏偏要假借“主流文化”的名义,对我们同胞的所作所为妄自菲薄!为此,笔者想在此首先澄清一下叶文中着重强调的“文化侵蚀”这个概念。

叶舟先生觉得“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楚”的“文化侵蚀”这个概念,大概源于英文的“cultural erosion”。作为一个社会学的概念,“cultural erosion”的本意是指某种“强势”的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冲击而产生了所谓“marginalization”的后果,意指“弱势”文化会受到“强势”文化的制肘而无法按其自身的原有轨迹发展和完善,即便“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采取种种保护性措施可能也无济于事。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由于欧洲移民的涌入,使得美洲的印第安人和澳洲的土著人的文化被“marginalization”了。为此,不难看出叶舟先生把中国移民大量涌入加拿大也比作“文化侵蚀”是多么地荒诞不经――相对“弱势”的群体流向强势的主流社会来寻求发展,“弱势”群体表现出的某种弱点,岂能“marginalization”强势文化,而被称之为“文化侵蚀”呢?

当然,把中国移民“带来的问题”称之为“文化侵蚀”是否恰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叶文中所指出的华裔人士的某些问题,如习惯性地乘坐公车逃票、偷税逃税等,虽有事实依据,但这些问题是否严重到了中国移民不受加拿大欢迎的地步,这正是笔者在《加拿大没有理由不欢迎中国移民》一文中所阐述的核心点。

为此,本文下面将着重探讨如下问题:加拿大华裔所存在的某些弱点可能是这里的其他族裔人士所鲜见的,但是不是其他族裔人士也有某种弱点,而在华裔身上也少有体现呢?这些弱点又有什么文化上的根源?进而,在加拿大的多元文化之环境下,究竟是华裔的弱点,还是其他族裔的弱点对社会的和谐之破坏更甚?

事实上,由于不同族裔的人士受到的是不同文化价值观的熏陶,所以每个族裔表现出来的某种恶习可能也具有其特定的民族性。为此,我们先分析一下民族的劣根性、或者恶习与该民族的思维模式的联系,是颇有教益的。依据笔者的观察,在人际交往中,西人做任何事情总是把“规则”看得高于“情理”,而华人却截然相反:“情理”往往高于“规则”。正是这种思维模式的不同,才导致了在加拿大社会里,西人中的“烂”人与华人中的“烂”人相比,会表现出某种不同的“烂”法。

例如,《星星生活周报》去年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白人租用了华人私宅的房间,却理直气壮地不交租金,直到房东交钱打官司,由警察出面强行撵走。租了人家的房间却不交房钱,这在西人中其实是很普遍的现象,它实际上就是利用了“规则”来谋利――房东不是执法者,无权驱赶房客走人,房客就可以充分利用执法过程的时间延迟来占不交房钱白住的便宜,这当中的人情之难堪就不管了――这种“烂”法却是华人很难做得出的――这样不交房钱还赖着不走,情理何在?面子上岂能在人家的房子里呆得下去?

再例如,在加拿大申请破产者,无论是从绝对数目,还是从人数比例来看,西人都远多于华人。申请破产者都是生活所迫、穷困潦倒,所以不得已而为之吗?否。他们是在钻法律规则的空子,为了图今日之痛快,疯狂地大量申请信用卡以及采取分期付款消费,然后把亏空无情地转嫁给社会,而自己未来的生活依然受到破产的保护。显然,这也是量入为出的华人所不齿的――欠了银行的、公司的或者私人朋友的债,就这么一笔勾销了,以后还有什么脸见人?

还有,加拿大的街头,乞丐比例居多的,大概非白人莫属,而黑眼睛黄皮肤的几乎没有。这些乞丐都是“绅士”呢――个个都是膀阔腰圆的青壮年,甚至还叼着烟、拿着啤酒来向路人讨零钱――这样绝不装可怜地、抽着烟、喝着酒地讨钱,当然并非法律所禁止,但在华人看来,这合乎人间情理么?

还有不少加拿大华裔少有的、但在主流的西人社会却普遍存在的“烂”人、“烂”事,限于篇幅,就不再过多举例了。在此,笔者只想进一步说明的是,在叶舟先生的文章中所描述的中国移民的全部弱点,如“公车逃票、偷税瞒税(老板和打工仔都一样)、虚报假造小孩看护免税额、骗领社会福利金、骗租政府福利房、偷看有线电视频道、非法拷卖软件、雇工中千方百计规避劳工法压榨工人等等”,也都呈现了华人的思维模式特征――那就是这些行为虽然触犯了约定的社会规则,但并未给直接打交道的当事人带来多大伤害,在某种意义上,这也都是符合中国人的情理的。“乘坐公车逃票”并没有给车上的乘客和司机带来利益上的损害,而逃了这一张票对庞大的公交公司来说可能微不足道;至于“雇工的压榨”,当然也不必顾及最低工资保护的问题,因为只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就合情合理了。

由此可见,任何族裔在其历史积累过程中所发展起来的文化,都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东西。叶舟先生所认为的,加拿大的“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已被亚裔文化严重侵蚀”,显然是过分夸大了中国移民的消极面。这种自贬自损、妄自菲薄的态度,既伤害了我们自己,也无益于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建设。

至于这种人性的劣根性或者恶习,到底在亚裔文化中还是在西方文化中表现得更加恶劣,这也很难在此做出推断,因为社会的价值很难有定量的界定。另外,正如“10个手指头并不一般齐”,可能仅仅是遗传的原因,也可能与教育程度有某种联系,任何社会都会衍生出一批这样的“烂”人,要通过“思想工作”让这些“烂”人改正缺点错误,成为“好同志”,大概也远非易事。

不过,有一点我们还是可以做出某种分析和推断的,那就是,如此这般的“烂”人、“烂”事,加拿大的主流社会是如何看待的?是否正如叶舟先生所云,这已经让“大多数加拿大人尤其是纳税人看在眼里,气在心里”了?本文的第二部分将进而探讨这个问题。

在此,笔者希望有更多的《星星生活周报》读者以及《多维网》网友,能借此新移民法颁布之际,就中国移民融入加拿大主流社会的问题,谈谈各自的看法。

本报刊发或委托转发的任何署名文章及受访人、发言者言论并不代表本报观点。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