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锦囊-19:出租房屋应注意些什么
2002-09-16 23:52:21
来源:星星生活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讲一个烦恼的房东遭遇不淑房客的痛苦历程。文中的那位房东是一个中国人,遇到的那位西人房客确实无理,不但找种种理由拒付房租,反而状告房东影响她、骚扰她。这位房东寻求法律援助,然而也非一朝一夕能解绝问题。所以,作为房东,审慎选择房客非常必要。那么,在出租房屋时我们可以作些什么来减少潜在危险、有效保护自己呢?主要有三点:

一)作信用调查。包括调查租客的工作及生活来源情况、过去租房历史、信用局信用档案。作为房东,必须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状况。例如到加拿大多久、工作多久、大约年收入有多少。主要根据租房者收入情况判断他(她)的负担能力。相对到加拿大时间长、工作稳定的人其负担能力也大为增加。如租房者目前没有工作,则必须基本了解他(她)的生活来源,例如:存款、父母定期寄款(学生)等。了解租房者过去租房历史,特别是索取租房者以前房东的电话,可以帮助你知道租房者以前的付租情况(是否拖欠房租),生活习惯(是否是你目前可以接受的类型、与他人相处的情况,这些有用的信息可以帮助你判定这样的租客将来是你的麻烦或心病,还是一个好的房客。说到信用局的信用档案,当然你必须首先征得租房者的同意方可进行信用调查,你可以与租房者协商。但通常租住较少面积可以不必进行。最主要的是了解租住者的工作情况和过去的租房历史。

二)交定金。根据有关规定,租房者需第一次缴交两个月租金,即第一个月租金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并且房客退租必须提前至少30天通知房东。订金一定要收取,可以帮助房东尽量减少损失。一方面防止无良租客不按合同规定自行终止租约,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租客恶意使用租住单元内的设施设备。

三)签定租房合同。基本上90%以上的房东租房时都没有签租房合同。大家都觉得没必要,似乎太小题大作了。实际上签租约是有效的,增加双方的约束力,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可以避免以后产生争议。租房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姓名、承租人姓名、出租物业地址单元、每月租金、起租时间、租约长短、定金、每月缴租时间及双方责任等。如果租金不包括水电气费也必须在合同中列明由承租方单独付费。

上述只是一些基本建议,各位读者尚需灵活运用。希望上述诸项建议对各位房东、准房东有所俾益。

刘 云(Adele Liu)
电话:(416)728-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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