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200万名工薪穷人
2002-11-05 16:35:06
来源:星星生活

自上个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加拿大工薪穷人剧增到目前的200万名。这些全职工薪穷人已无法支撑一家人的生活。其中六分之一的成年加拿大人的每小时工薪低于10加元,而这些人很少再有机会从事其它职业或另有额外工作。加拿大政策研究网站(CPRN)一项研究报告表明,陷入低薪阶层的200万名加拿大穷人,绝大部分从事零售业、宾馆服务业、制造业、金融机构和个人服务行业。

低薪工人主要分布在加东地区,而一半以上居住在安、魁两省。渥太华公民报4日报导指出,迫使加拿大的政策重新回到50年前所规定的工作穷人的“生活工资”--是项困难的选择。

据悉,加拿大政策研究网站日前所发布研究报告同50年前的一样,谁应该对支付工薪--是个人、纳税人、家庭还是老板?这个网站的总裁马克斯威尔在报告中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新世纪开始,我们又回到这个最基本的问题。”

他指出,“在这个国家,我们不得不需要进行一次有关谁应该为这个社会结果负责的讨论”,来探讨业主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纳税人政府对纳税人所要缴纳的款项,“作为一个社会,我们已做出过这样的决择,不应该让儿童在贫困中成长。”

调查结果显示,在低薪穷人中以受过教育的女性为主,其中40%完成了高中学业,36%受到过中等教育,35%为临时工作,36%为半工。三分之一的工人是家中唯一养家糊口者,很多人同时兼职其它工作。

衡量这些低薪穷人的“贫困”尺度不一,如在安省各城市的标准为, 每人年生活费需18,400加元,一个三口之家需28,600加元;若是生活在新斯科舍省的一个小城,一个人的生活费需14,600加元,而一家人则需22,600加元。

马克斯威尔认为,低薪可能正破坏加拿大的生产力,工作在这些低薪单位的工人无法在工作中发挥潜能,也不愿在工作中表现积极,不满者居多,这些人不会一心一意,而只会总是寻找更好一点的工作,而业主只是把目光盯在降低开支上,却不给这些工人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并以此来发挥他们的潜能。

加拿大和美国近年都在实行一种根据家庭规模而制定的退税新政策,还包括对那些没有福利的全职工人进行工资补贴,一些地方法律还要求投标人为一些地方合同支付一项“生活工资”,以此来刺激那些诸如个人发展账号的储蓄。

其中最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提高最低工资,而这一点对全加拿大来说,已从八十年代开始下跌了20%至30%。

在二战结束后的30年间,是加拿大最繁荣时期,工资上涨,技术工人都能找到象样的工作,工厂的工人都可以依靠一份工资来购买房子,并让孩子接受教育,这些人成为中产阶级,一直持续到七十年代,随后在低技术工种被技术或大工业取代时,这些人的工作和工资也都向低薪转换。

这也意谓那些好一点的工作对于低技能的工人越来越难找,这样的家庭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工作,高中生和上大学的学生都在寻找工作好能交起学费,以便能学校呆得时间长一些,多学到一些知识。

马克斯威尔认为,解决这么多低薪穷人的关键是调整最低时薪。因为对于今天的低薪工作来说,那些工人受聘的原因是他们能做什么,而不是在过去20年间所粉饰的他们应该做什么。

取而代之的是,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雇员的潜能或让他们成为职业雇员,但这些人已经接受过很好的教育。但对于那些想接受培训的低薪工人来说,却没有钱来实现这个愿望,也无法从就业保险中得到培训,直到他们失去了工作。 (多维社记者吴伟)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