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被杀能否得偿命
2002-11-29 00:28:45
来源:星星生活

【多维新闻社28日电】近两个月来有三起人命罪案的报导频频出现在纽约各大中文媒体。10月15日来自福建的非法移民林建春在布鲁克林区送餐馆外卖时遭三名非裔青年抢劫枪杀;10月12日来自上海的美国公民舒立强在布朗士区自己工作的酒庄内遭四名非裔和西裔青年抢劫,被打伤致死。而受到纽约主流媒体关注的,只有第三桩命案,非裔青年约翰泰勒在2000年5月24日与同夥一起枪杀5名温蒂餐馆员工。

中国古代一条最重要的司法原则是“杀人偿命”,而在现代美国,这一原则似乎并不普遍适用,对杀人命案凶手寻求死刑判决,似乎难上加难。这三宗命案的调查审理,目前处于不同阶段:杀害温蒂员工的约翰泰勒26日被陪审团裁决三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应被判处死刑。杀害林建春的安东贝顿当天则是首次出庭应讯。虽然他拒绝认罪,但检控方称有足够证据将涉案的三名嫌犯定罪,贝顿将被控一级谋杀罪,按照纽约州刑法也应被判处死刑。而将舒立强打伤致死的哈萨尼巴斯特则因警方缺乏直接证据而面临三级伤害罪的指控,最多只会被判一年徒刑。

据报导,2000年5月24日晚上,曾在餐馆任职的泰勒和同谋高丁诺克斯(Craig Godineaux)抢劫位于法拉盛的温蒂(Wendy’s)快餐店。他们把7名雇员赶到地下冷冻室,用强力胶封住他们的嘴,用塑料袋蒙住他们的脑袋,泰勒举起枪,打死其中两人,然后把枪递给高丁诺克斯,让他结束剩下5个人的性命。这件行刑式的野蛮屠杀案震动了全美国。皇后区地方检察官理查・布朗称之为“野蛮,冷酷,残忍,非人性,堕落”。然而泰勒应该被判死刑,还是终生监禁,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纽约侨报的报导说,泰勒承认自己杀人,不过他辩解说,他只打死一人,也没有命令高丁诺克斯击毙其他5人。不过陪审团根据证据断定,泰勒杀死这两个人,还指使同谋开枪打死其他5人。梅罗、纳扎若和埃伯特被打死,另外两人,帕特西奥・卡斯特罗和杰奎因・约翰森幸免于难。后者出庭做证。即便证据如此确凿,陪审团还是在26日经过8个多小时的审议,方裁定泰勒分别犯3项死刑罪,包括造成多人死亡以及杀死两人。而受命开枪的32岁同谋高丁诺克斯,由于声称智力上轻微迟钝,只被判终生监禁,不准假释。

法律界人士说,尽管陪审团已经作出死刑,真正要处死泰勒,恐怕还至少要再等10到12年的时间。目前陪审团的死刑裁决还要等待明年1月8日由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作出正式宣判,而在死刑执行之前,泰勒将被送往靠近加拿大边境的克林顿教育所(Clinton Correctional Facility)。在此期间,泰勒的辩护律师还可以向更高级的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泰勒的辩护律师央布拉德曾经在庭上要求不要判泰勒死刑,因为泰勒有4个孩子。律师称泰勒爱他的孩子,孩子们也不能没有父亲。上帝还没对泰勒完全绝望。对于陪审团的决定,辩护律师央布拉德说,“我不认为死刑能够消除受害者家庭的痛苦,反而将会扩大痛苦。”

据报导,纽约州在1995年恢复死刑,不过自从1963年以来,纽约从未执行过死刑。现在泰勒加入了纽约州另外5名死刑犯的行列,而人口近一千万,刑事命案频频发生的纽约市,目前只有泰勒这一名死刑犯。

据媒体报导,杀害林建春的凶手贝顿作案时因吸毒罪而正在假释期间。他被指控于10月15日打电话到“快乐中餐馆”叫外卖,诱使林建春送餐至布鲁克林区一公寓大楼。当林建春送餐至四楼时,屋主确说没有叫外卖。林建春随即在下楼途中遭到贝顿及同夥的抢劫。贝顿向警方的供词说:“我当时告诉他(林建春)要抢劫,他却冲我笑,我便对他开了一枪。”林建春身上只有12美元现金和价值13美元的外卖晚餐。警方在案发后于现场公寓楼下发现作案用的手枪,贝顿同夥致电“快乐中餐馆”引诱林建春的电话记录也被作为证据。此外,警方还提供了贝顿供出犯罪过程的录像。主控检察官认为贝顿预谋抢劫并杀害林建春的证据充份,贝顿还供出林建春在被抢劫时指认贝顿的细节,表示林建春认识贝顿,嫌犯为灭口而开枪。

检控方认为,被告贝顿是杀害林建春的直接凶手,确凿的证据已经使陪审团作出裁决以一级谋杀罪起诉嫌犯,使他能够被判处死刑。目前案件还没有正式开审,法官是否将本案作为死刑案审理,也要在检控方提出死刑指控的120天内决定。也就是说,贝顿还有很大机会逃过死刑惩罚。据纽约州法律,法官在决定是否适用死刑时,应考虑嫌犯是否有前科,检控方的证据是否充份有力以及被害人家属希望嫌犯得到何种刑罚。

至于舒立强命案,目前似乎还处于十分不确定的状态。由嫌犯供出,并在媒体中广泛报导的案情细节是,在布朗士酒庄工作的舒立强10月12日晚见到装有防弹玻璃的柜台外面有人吵架,就毫无防备地打开保险门出来相劝。嫌犯巴斯特埋伏在门后,突然给舒立强脑后一记重击,使他到地当场不省人事。嫌犯巴士特(Hasani Best),桑切兹(Inez Sanchez)和昆诺斯(Jason Quinones)随即从舒立强身上摸出保险门钥匙,进入柜台内抢劫,并试图打开收银机。舒立强被打劫和攻击,救治无效,几天后去世。警方接到报案消息后,逮捕了四名嫌犯,并移送地检处,布朗士地方检察官以找不到打击舒立强的凶器,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为由,对其中三名提出轻微指控,巴士特被控三级伤害罪,如果罪名成立,将监禁一年。其他两人被控盗窃和偷窃罪。

虽然法医验尸结果显示,舒立强头部被钝器打伤而死,属于“他杀”,但是检方表示,这并不能证明嫌犯有杀人的预谋。这件事在华裔社区中引起极大反响,人们纷纷要求检方积极追查证据,重罪起诉嫌犯。按照美国司法程序,检察官的起诉需要经过大陪审团表决。一般情况下,大陪审团可以改变检方的指控决定,可以降罪或者驳回不受理,但不会升级罪名。

布朗士区大陪审团正式对三名嫌犯提出指控书上写著:巴士特“蓄意给舒立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桑切兹和昆诺斯“互相勾结”,“故意地、非法地进入舒立强工作的楼里蓄意犯罪”,而且“偷窃舒立强的私人财物”。不满意检方指控的人认为,舒立强遭受攻击致死,歹徒理应受到更严重的惩罚。从许多方面分析,歹徒打劫是事先预谋的。他们中的两人假装在装有防弹玻璃的酒庄门前吵架,把舒立强引出来(有人说舒立强认识他们,所以出来劝架),埋伏在旁边的第三个人把他打倒,随后歹徒从舒立强身上搜出钥匙,打开酒庄的门,拿走收款机里的现金,还带走几瓶酒。歹徒离开后,又在附近抢劫和袭击了另一人。

尽管检方在指控书里指出歹徒“蓄意”作案,验尸报告也证明舒立强是“他杀”,但是检方仍然认为目前证据不足以指控杀人罪。韦尔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以前有过一个相似的案例,受害者被歹徒打了一拳后,直直倒下去,撞到地面水泥地,导致脑颅破裂,虽然他后来勉强自己走回家去,但第二天被发现死在公寓里。肇事者被指控过失杀人罪,但是最高法院驳回起诉。

温蒂血案的主犯目前已经由陪审团作出死刑裁决,受害人家人也最有希望看到正义得到伸张。而林建春和舒立强的家人要等到这一天,也许还需忍受漫长的等待,经历繁杂冗长的司法程序。特别是舒立强案,由于检控方从开始提出的指控只是轻微的行为不检罪名,打死他的凶嫌很可能因缺乏直接证据而逃脱法律制裁。华裔社区对这两桩命案的持续关注和支持,将是监督纽约司法当局秉公办案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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