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婚姻:老婆要结婚 新郎不是我
2003-02-21 22:56:39
来源:星星生活

早上到图书馆还书碰到袁先生。

袁先生是香港人,10多岁到美国从中学读起,后来拿了个博士学位,也算个会读书的人,今年50多岁了,最近刚经历了离婚。

我认识袁先生,是因为阿清。

阿清是我在广州认识的朋友,6年前经历一次离婚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袁先生,那时我们曾竭力劝阻阿清不要嫁到加国去,不是人生地不熟的问题,是因为两人的年龄相差太大。但阿清那时一意孤行想着出国,感情基础根本不是她所考虑的。

阿清嫁出国后,生活也算安定,袁先生早年置有一栋镇屋,加上他在银行里有份年薪近十万元的工作,这样的条件阿清是没理由抱怨的。

以为这样的结局,虽谈不上美满,但总算安定,凭这种安定保着婚姻的长久好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阿清来加不到一年,就向先生提出申请其父母来,对此袁不是那么积极。袁认为阿清一直拒绝和他生孩子,本来就没有一种归属感,几次谈到要孩子,阿清都和他讲条件,要他先担保自己的父母过来再说,袁很落寞,觉得养儿育女成为一种合约,很没有意思,自然对这段婚姻也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加上,袁知道自己已50多岁,身体哪天出问题也不好说,现在阿清提出把2个70多岁的老人申请过来,无疑加重了自己的经济负担,袁当然不积极。不过,阿清毕竟天天和袁睡一床上,袁再不积极,所谓“逃得初一逃不过十五”,阿清铁了心要申请她的父母,自然和袁实施“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袁在阿清的“三讲”下最终让步了。

不过,袁虽同意申请担保阿清父母移民,但也不忘与阿清约法三章:1、阿清父母到加国半年内,可以和袁等一起住,但半年后就必须另找地方安置,生活和住宿所费袁一概不理;2、阿清和袁的银行户口自即日起分立,家用由袁先生负责,阿清自己赚的钱负责自己父母抵埠后的生活,袁不予补贴也不再过问;3、袁在担保阿清父母期间,如发现阿清有出轨行为,即时取消担保;对这样的条件,比作旁人,早就吵个天翻地覆,难得的是阿清,不动声色间居然全部应承下来。

阿清父母在袁出具相当的担保资料后,不到一年就如愿抵达加国。阿清是个知趣的人,她知道自己在相当长的阶段里经济上没可能离开袁,所以父母一抵达加国,她就按照三章约法的要求为父母申请老人公寓,大概用不了一年的时间,阿清父母分到一间带厨房卫生间洗衣设备的一厅一房老人公寓,每个月也就是交200多元加币的房租。我曾多次去探访阿清的父母,公寓里有很多活动设施,包括每周一次的身体检查和出外旅游参观,条件确实很不错。看见两位老人与公寓里的左邻右舍和睦相处,我还暗自赞叹阿清的精明。

袁先生是个能把钱算得很精确的怪人,他一年有近10万元的收入,加上那套镇屋是早就供断的,银行户口里有近20万元的积蓄,生活理应可以安排得很舒适很无忧才对。但袁确实很抠门儿,他不但将他居住的住所一分为三,自己住一房间,余两房间分别租给两单身汉收租,为此阿清颇为不满,觉得家不是家,房门外住俩单身汉,一点自由都没有。

阿清对袁的不满,往往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

前年阿清提出买辆车,理由是可以方便接送父母,当然对袁也有好处,但袁和阿清仍要讨价还价,最后达成袁出首期,每个月数百元的供款则由阿清自己负担。

对袁的吝啬,阿清表面上看好象没什么感觉,她有一就争取一,得一就满足一,至于二是什么,以后怎么办,她从不会多想。

如是的婚姻也维持了好几年,袁和阿清间好象陌路相逢的友人,除了住在一起,各有各的事,双方都很自由。

袁后来检讨自己,把阿清父母推出去,等于给了阿清一个不回家的籍口,这是他最失策的。这个道理其实我们很早就明白,有很多次我们明知阿清是约了别的男友出去玩,袁半夜将电话打到阿清父母家去,作父母的睡得再糊涂,都不忙为女儿打掩护,后来阿清的父母先后都进过医院,我们去医院看望他们时大都能见识阿清A啊B啊甲啊乙啊等男友,唯独不见袁。有次我见了袁,很不客气地说他,阿清父母住院,你怎么着也得去看看的,袁听了很为难地说,不是我不愿负这个责任,是因为我在她们家从来就不是什么。

去年年初袁所在的银行裁员,袁因此失去了工作,阿清对袁开始变得冷淡。夏末的一个晚上,袁来找我,诉说他和阿清的感情已经玩完,我听了好象没什么感觉,总觉得他们好象不是今天才玩完,是从一开始就已经玩完。我能说的,当然是让袁检讨一下自己的不足,袁当然明白自己的过错,但好象他也有他的难处,比如有次他苦笑地问我:“如果你发现你老婆夜夜笙歌,发现经常有男孩打电话给她,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你会大方吗?我对阿清可谓仁至义尽,每天听着楼梯响就为她热牛奶,等她下到楼来,面包、牛奶热得恰恰好……”

我实在没有耐心去判断谁是谁非,我知道袁讲的都是事实,阿清也对我说过,来加拿大这么些年,不要说做别的家务,就是自己的衣裤浆洗,也从不用她费心。不过,感情好象不仅是靠这些来维护。

阿清是去年圣诞嫁去温哥华的,之前我代表袁先生和她谈过一次,我向她转达了袁的意思,袁愿意将家产共30多万元都放到共同的名下,立一个遗嘱,声明袁百年后所有家产归阿清……这个条件看来是袁的底线了,但阿清已经很不屑。我想,阿清不是个糊涂的人,她能从A啊B啊甲啊乙啊中挑出这么个主儿来,岂是那30万继承权可以拉得住的呢?

不过,我总算看见袁和阿清间是平平安安地谈分手的。

阿清离开多伦多去温哥华那天,是我送的飞机。那天袁先生知道是我送机,就约好我一起去。原来我有些担忧,觉得这样的场面有些怪怪的,但出乎我意料之外,袁在路上和阿清仍旧是卿卿我我,比如细着心嘱咐阿清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信男人;再有是假如那边环境不好,就回来找他,袁家的大门永远都向他打开……等等,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阿清嘱托袁先生每星期去老人公寓看看她的父母,顺便把一周的报纸带过去,袁那刻竟然一一答应了,我看着袁那份没劲儿的样子,几乎吐出一缸血来。

其实,要吐血的事情多的是。阿清到了温哥华后不到一个月,就邀父母前去参加婚礼,其父没有合身的西装,就去问袁先生借,袁那时把房子卖了,搬去他前岳父母的老人公寓住,他说这样可以省点钱,听岳父母要去参加前妻的婚礼,袁居然毫无怨言地将自己的西装借出,这使我想起“老婆要结婚,新郎不是我”的话来。之后有好多次在超市见到袁先生,都是带着阿清的父母在采购,那种感觉,连我这旁观者都显得猥琐,但袁却能若无其事。前些天阿清一个人回多伦多探望父母,有朋友在“大统华”见过阿清,说她依旧如以前般傍着袁先生谈笑风生,我听后摇了摇头,不知道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但有些事情你是没法明的,正如那首歌唱的: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得太快。(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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