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
2003-03-25 19:26:03
来源:星星生活

在国内时,很喜欢陪老公去理发。他的头发长得很快,只要两个月过去,又恰逢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就心中窃喜。这时,这个人一般正趴在网上,或正在欣赏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没完没了的足球赛,我走到他面前,双手把他的头发揉得一团糟,然后递过一面镜子,告诉他:“暮春三月,江南草长啦!”上街理发的情节就顺理成章发展下去。

我们其实也不是奢侈的人,但20元以下的发廊是不会去尝试的,常去的是一家叫“艺缘”的发艺店。在多次观摩了广东师傅的技艺以后,我就产生了一点雄心,我肯定也能把老公的头发打理得妥贴漂亮。就开始向老公灌输老婆亲自理发的好处,但这个人总是狐疑地看着我,头摇得象拨浪鼓,一连串“不,不,不”彻底打消我的念头,让我一直没有机会下手。

直到来到加拿大。

在多伦多,老婆亲自抄刀为夫君理发简直蔚然成风啊!朋友里几乎每一个先生的发型都是爱妻的杰作,受到感染的我们,终于忍不住花了几十个加币,把超市里的一套理发工具带回家。

理论和实际的差距,形同开飞机的驾驶员与赶驴车的驾驶员的差别。

我第一次实践的结果是:老公顶着瓜皮帽发型去到培训班,两边不对称,边上有一个“之”字形缺口。因为不会用电推子,不小心多剃了一块,露出了青亮的后脑勺。

他告诉我他的朋友Frank看到他的第一反应:凝视两秒,不忍,扭过头去;沉默两秒,不忍,善良的Frank终于开口:“其实,Mike,Downtown有的理发店剪一次头只要6元。”

不过,我对艺术的悟性是相当惊人的。三次以后,老公的发型已层次分明,有型养眼。只是每次剪发后,都清理很多碎发,非常麻烦,使我对此事兴趣顿减。

昨天晚上,小睡醒来,已经很晚,看见老公仍在网上,不停把长得太长的头发掠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这才记起他叫我帮他理发已经好几天了,而我忙来忙去都没时间,这个人对我如此耐心,令人有点愧疚,我拿出工具,手起刀落间,二十分钟后,他的头发已如刚修剪过的草坪,清爽舒服。只是发现多了一些白发,以前竟没太注意,今天在灯光下,星星点点的白,居然刺眼。

把满地碎发扫出去,从阳台上回来,进门看到他,恍惚中眼前情景好似一场独幕剧:

午夜12:45,严冬中寂静的多伦多,窗外雪花飞扬,寒气袭人。屋内橙色温暖的灯光下,他正弯腰仔细清理椅子上一根根的碎发,她站在门口,看着他,这个朝夕共处,无比熟悉的人,竟有些发呆。

他和她的镜头推远,一一回放。

第一次她遇见他是在大学校园的足球场上,那时他是高年级的男生,风头正劲的足球中锋;

结婚后,生活变得日常,工作应酬比什么都重要,慢慢惊觉千辛万苦、寻寻觅觅得来的至爱竟是此等货色,有时真是无奈;

而真正变得相互珍惜,竟是来到多伦多以后,也许是从他为她买一袋自己不喜欢她却喜欢的海带丝开始;从她不再要求轰轰烈烈,不再胡搅蛮缠开始;从不知不觉,从一点一滴开始;多伦多清冷的空气让这两个人少了浮躁,懂得欣赏他的好,也容忍他的不好,开始懂得给身边这个人自由的快乐最重要。

而其间,十年时光有如双手合掬的一汪清泉,点点滴滴、滴滴点点漏走,永不回头。

忽然想起很喜欢的作家张欣写的一句话,大意是:爱情是人生多么美好珍贵的感觉啊!哪怕仅仅是年轻时的三五年。然后我们拥有的更多是感情、亲情、牵挂、依靠、伙伴、撒气、暖脚等等。而如果在多伦多,我喜欢再加一个词――理发。
(锦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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