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在安省高院外的中国老人
2003-09-11 22:43:48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追踪报导 记者薇尘、木然)从两年前赴加接受父亲李道能的遗产,然后关于遗产分配问题对父亲的加国妻室提出诉讼,其间几次开庭交锋,几次申请母亲入境未果,几次聘请律师碰壁,到本周二再次到庭应诉对方律师提请保证金的要求。官司打到现在,61岁的李光序已经身心俱疲。

关于这起跨国遗产纠纷,星星生活第85期已作了先期报导。李道能和王毓英(李光序母亲)的合法婚姻始于1938年,其合法性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2000年5月,李道能去世,生前曾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分配给身在中国大陆的李光序三兄妹,以及李道能在加拿大的妻子李妮娜母女,没有提及王毓英。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李光序兄妹与李妮娜母女发生争执。李光序兄妹要求法庭裁判,李道能生前与李妮娜及友人共同经营得的数十栋镇屋,以及李道能与李妮娜共同拥有的居所,亦应属于李之遗产。

但由于不懂英文,不懂加国法律程序,加上经济困难,赴加打了2年官司的李光序和哥哥一直没有聘请到律师,本身也对诉讼内容没有头绪,在周二的庭审中,其翻译员也是临时请来的,造成了沟通上的困难。

此次对方律师马勒引用有关保证金的第56.01条法例,指李光序兄弟既非安省居民,亦未能保证可支付法庭的费用,因此要求法庭指令诉方付清保证金。马勒更呈上此官司到4月为止的法庭费用开销单,金额达4万3千元。

李光序则要求对方律师撤回有关保证金的提请,并要求法庭协助当事人王毓英申请签证,尽快抵加出庭。法官苏珊.格尔指出,法庭无法出具文件协助王毓英申请签证,但同意暂时押后保证金提请,待其母王毓英抵加后再提出。

同时,对于李光序提交的一些中国大陆的公证文件,法官还指出,安省高等法院并不承认这些文件的法律效益,她建议李光序尽快聘请本地律师,按照安省的法律程序准备材料。李光序解释道,原本聘用的“老律师”已退休,现在等老律师将他的案件转给其他律师。

10月8日,此案将最后开审,李光序告诉星星生活记者,现在他能做的是,赶快筹钱交上法庭要求的500元押金,同时争取母亲王毓英拿到签证以按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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