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家庭问题讨论之六:将欺诈汽车保险者赶入穷巷
2004-02-26 23:18:49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 林枫)38岁居于多伦多的贝洛姆(ODLANIR BELLOMO)在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期间,招募不同人士假装在公车内跌倒编造汽车意外,且指导“受害人”装作背部及颈项受伤,串同医生、脊柱按摩治疗师、物理治疗师骗取交通意外保险赔偿,近日被安省法院裁定欺诈罪名成立,主控官要求法官判处贝洛姆入狱三年。

跟据加拿大保险局反诈欺组介绍:加拿大保险业每年都会收到假的伤害申报,这种欺诈造成保险业损失高达23亿元。

由独立的调查机构所作的民意测验结果表明:在每年的保险索赔个案中,有26%多的个案含有欺诈成份;92%的加拿大人反对这种欺诈保险索赔的行为;而20%的加拿大人认为保险公司很好欺诈。

确实,汽车保险欺诈近年来已到了愈演愈烈的程度。据一位李姓读者来电反应:去年复活节她驾车外出,在右转弯时不慎碰了前面一辆也是由华人驾驶的汽车的尾部,由于当时速度很慢,两车只是很轻微的相撞,抱着侥幸的心态,她在停车后走上前与被撞车主联系,希望看在是同胞的份上能放她一次。岂知无论她怎么哀求,车上三位华人(其中有一位是小孩)就是不肯下车,直到警车来了之后,他们中的两人才肯下车,留在车上的是那个驾驶者,他不断向警察诉说他怎么怎么难受,警察在听取了驾驶者的陈述后只好按规定召来救护车将该名驾驶者送入医院。李姓读者讲到这里很无奈地说:“我不能说那个同胞就真的是没有事情。但我很清楚两车相撞的力量。因为当时我是在STOP后起步,时速也就10公里多些,他们的汽车尾部仅只是轻微的凹陷,连油漆都没掉。但我的保险经纪后来告诉我,对方连修车加误工和物理治疗用了近万多两万元。自然,我的车保费因此翻了上去。”

令李姓读者耿耿于怀的,是同在一片天空下,大家彼此都是同胞,移民过来开始新生活本来都不容易,既然自己损失不大,且这种损失可以得到合理的弥补,为什么要夸大其辞置人于绝路呢?

李姓读者所反映的情况相信很多读者都听说或者经历过。笔者闻说某厨师一年来被“撞”车三次,每次都成功获得索赔。从利益上看,该厨师无非多得数千元,多做几次按摩治疗,但那些被他关照“惹祸”的驾驶者,相信有数年的时间,由于存有不良的驾驶记录,将要付出相当的经济损失。试问:假若害人者,他日同样被人害,无良得意者还能如此开心、如此得意吗?

中国有句俗语,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欺诈造成保险业的损失,最后必然是由投保人来承担。有报告指出,正是由于这种欺诈行为,造成汽车保险公司每年都不得不提高投保人的保费,最高涨幅甚至高达25%。而这是保险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 “京士威财务服务公司”是一间从事汽车保险业务的公司,据该公司营业总监比尔・史达尔表示:他认为保险公司提高顾客的保费不是一条良性的经营之道,因为“对诚实的顾客来说,因为有一些不法之徒,就要提高他们的费用,这是不对的。”而保险业资深人士、太平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PACIFIC INSURANCE)行政总监许家新先生认为:假若让这种欺诈(汽车保险)泛滥,那么所有的驾驶者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据保险业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诈骗事件证明,新的欺诈方式已经组织化、系列化,一些组织者甚至还付钱给参与人。许多医生、整脊师、汽车修理行也都参与其间,加上不法律师行的策划,因此诈欺手法及规模都比以前为大。

就此Chad Rawn律师在接受《星星生活》记者采访时说:“对于那些有目的欺诈保险索赔的人,他们所犯的是刑事罪,按照安省法律,最高刑期是十年。假若他们是专业人员,比如说欺诈者是律师,他们还要面临停业甚至失去从事专业工作的资格。”

对于串同犯罪,文武律师对记者这样解释:“也许有些同胞不熟悉加拿大法律,某某朋友叫他在某宗事故中作证人,他对案情完全不熟悉,甚至不在现场,但为了帮朋友,不惜作伪证。但当法官一旦发现证人所提供的证词是伪证时,证人将会面临被判二年刑期。”

文武律师就汽车保险的欺诈行为猖獗警告说:“一个人,假若他在加国犯有刑事罪,他在入籍、找工作、申请贷款、甚至在日后申请养老福利等都会面临麻烦,信用机构也会将他的不良信用记录在案,这是得不偿失的。”

除却在法律上的麻烦外,笔者以为,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包括保护我们健康的社会秩序,是造福他人,也是造福自己的大业。加拿大民间有这样一则笑话:上帝创造加拿大这么一块山青水秀的家园,是让那些不懂得珍惜的俗人嫉妒的。如今俗人已不是嫉妒的问题,而是破坏的问题,我们作为这个家园的主人,为什么不奋起反击?

玩火者,必自焚,这句中国古语,相信我们的同胞都懂。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