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连发通告纠错认错 银川出租车事件趋平息
2004-08-05 20:09:1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综合讯)近日,宁夏首府银川市的出租车司机发生集体上访和6800多辆出租车罢运事件,给银川市民和外来人员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这一事件的导火索是于7月28日银川市出台的一系列与出租车行业有关的政策。随后,在7月31日和8月2日,银川市政府顺应民意,连续发布两个通告,对原准备于8月1日执行的文件停止执行。由于政府跟进措施及时,从8月3日早晨开始,银川市部分出租车已开始运营。

**事件回放:出租车新规引发轩然大波

7月28日,《银川晚报》刊登了将于8月1日实施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管理规定》和银川市建设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这两项文件刚出台,立即引起出租车司机的强烈不满。从7月29日开始,部分出租车司机纷纷到市政府、自治区政府和新闻单位上访,认为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7月30日始,出现了群体性上访。期间部分出租车司机对正在运营的40多辆出租车和中巴车采取了打砸行动。8月1日,公安机关将4名涉嫌聚众堵塞交通的不法者刑事拘留。

7月31日和8月2日,银川市政府连发两个通告,对原准备于8月1日执行的文件停止执行。同时,银川市政府组成23个工作组深入各出租汽车公司。8月2日晚,银川市召开有关各方联席会议,希望尽快恢复出租汽车正常营运。

8月3日下午6点,全市23个出租公司大部分车辆恢复正常运营。

**政府纠错认错是否影响政府形象

人民网报导说,在银川市,出租车行业利润虽然不高,但收入比较稳定,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经营出租车。银川市的出租车牌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炒热的,一块出租车牌的民间交易价格已炒到12.5万元左右,再加上购车的支出8万多元,要使一辆出租车在马路上跑起来没20多万元是不行的。银川市突然出台的出租车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更新规定,打了不少出租车司机一个措手不及。

针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银川市政府于7月30日晚发布通告,明确表示原定于8月1日实施的两个文件暂缓执行。通告发布后,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对”暂缓执行”大惑不解。8月2日晚,银川市政府再次发布通告,明确表示两个文件不再执行。继续执行原有的出租车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宁夏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说,银川市出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有多处不符合法律规定。银川市欲实行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证制度,实际上是将有偿使用变成了行政许可。银川市政府在短短的4天时间里连续发布两个通告,而且明确表示”停止执行”尚未执行的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实际上就等于政府向公众认错了。

在宁夏干部中,对银川市政府的做法反映不一。少数人认为,开了这个头,宁夏今后的事情就更难办了,如果群众不同意政府的意见,动不动就会集体上访。而多数干部则认为,政府认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难道政府就没有错吗?有了错就承认,就纠错,这才是实事求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政府更应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建立法制政府、责任政府不是一句空话,而应当落实在行动上。

**银川事件给政府上了一堂课

国务院规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而银川市却从未向社会公示,也没有召开听证会。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时必须有30天的准备期,而银川市从公布到实施只有四五天的时间。 对于依法行政,国务院有要求,其中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等等,银川市的做法恰恰与这些要求相悖。

大河报认为,银川事件给政府上了一堂“听证课”。6800多辆出租车停运,不仅使市民面临出行困难,使交通瘫痪,使“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滋事”,而且直接导致两部政府法规夭折。它让我们看到:由于“出租车报废年限”直接关乎出租车司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制定相关法规方面,政府不能仅仅满足于“单边行动”,而必须事先征求利益双方的意见。

报道说,假如说政府部门能够从出租车停运事件中吸取一些教训,首当其冲的是对听证制度以及听证程序的尊重。因为政府机关的任何一项决策,总会存在不同的观点或意见,听证会的作用就在于给各种意见一个表达与比较的机会,是政府决策民主化、制度化、透明化的一种保证。更重要的是,通过听证,使各种利益主体达成妥协与认同,能够消解公共管理的初始风险,更容易提升公共管理的效率。

在另一方面,银川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听证制度的尴尬。它显示出,在公共生活中政府对“我说了算”的“自信”仍远远大过对民意的尊重。

报道说,在公共管理及公共生活中,我们需要不仅是听证的形式,更需要听证的效力。假如说银川事件凸显出了听证是不可或缺的,那么不如说,只有真正发挥听证的效力,才能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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