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博客:人命关天
2009-06-11 19:20:10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阿妍)2007年4月,两名中国石化公司的工人在阿尔伯塔省北部一油砂矿建筑工地发生的坍塌事故中不幸遇难,另有4人受伤。2009年4月21日,阿省劳工和移民厅根据《职业健康与安全法》(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对中国石化公司(Sinopec Ltd.)提出14项指控。阿省劳工和移民厅媒体发言人Chris Chodan表示:“无论你来自哪个国家,如果你是在阿尔伯塔省工作,你就应该获得职业和安全标准以及阿省相关规则的保障。中国工人和所有出生和成长在阿尔伯塔省的工人受到同样的安全保障。”

加拿大是一个非常注重人身安全的国家。每一个在加拿大打过labor工的人都知道,上班必须有安全鞋。婴幼儿坐车必须有carseat。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安全条例。稍有违背,一经查实,面临的将是重罚。安全,个人安危重于泰山。

相对而言,中国也有一些安全条例。可惜的是,我经常在新闻中看到由于没能执行安全措施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报道。从近而远细数:成都的公交车事件—有人将汽油带上车(国内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入公共场所的规定);湖南株洲立交桥坍塌—违章操作,没有设置隔离;湖北的车辆撞火车—严禁行人车辆穿行的,它非要穿行;数不胜数的煤矿事故。我看到的是:事故发生后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抢救,一批批官员倒下,更重要的是无数生命就因为不安全因素而消失了。

为什么导致了这样的惨剧的发生?

在加拿大像中石化这样的事故算是很严重的事故了,如果以上中国发生的事故发生在加拿大,那简直是灾难,不可思议。管理制度的严格约束及个人的自觉遵守是保障个人安危的安全带。可为什么在中国就这么难执行,这么难遵守呢?是急功近利的心态,还是头脑里的淡漠意识,或者是检查督导不力,甚或是领导们太忙而疏忽了。为什么人命关天的事要等到事后诸葛亮呢?难道非要到撤职丢官的那一刻才能醒悟吗?

人命大于天。任何人的生命都是重于金钱,地位,名誉的。想起冯翔写的一句话:儿子,对于别人来说,你是一介微尘,对于我来说,你就是全部。所以,在地震一周年祭日之时,这位年轻的汶川干部选择了自杀,在天堂永久地陪伴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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