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的最高境界
2009-12-29 22:15:47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爱米)情,本来是个美好的字眼,前面加上个“偷”字,就如同把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偷是一个动作,一个有意识的主观动作,可是说是明知故犯。

婚外情也好,婚外恋也行,那种情不自禁的恋情一经压抑,反倒会如火山般在一定的时候和条件下蓬勃而出,这一出就越了轨。出轨是有代价的,车毁人伤暗示着婚姻的破碎和当事人身心的憔悴。

现在人们常常议论的偷情不是上面所说的那种情况,那种在不合适的时候遭遇合适人选的恋情,不是当事人设计也不是当事人能主控的,那种“悔不相逢未嫁(娶)时”的遗憾和负有牺牲精神的压抑、退让和容忍,把“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演绎成一个个千古绝唱的动人故事。这些婚外情是可以理解的,其发生发展各有原因,共同的特点是不受婚姻法的保护,让有情人泪眼相望难成眷属。那种情应该不是“偷”来的,而是自然而然“得”来的。

现在人们谈论的“偷情”其实偷的不是情,而是苟且的性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个个丑闻浮出水面,一张张艳照公布于世后,所谓的情人撕破脸皮,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只是权、钱、和性之间的交易。好像现代人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偷情,在如今这个“不相信爱情”的时代,追求有爱情的婚姻已经变成一种奢望,一种遥不可及的理想境界,在他们看来,爱情远没有偷情来得容易,来得自由,来得刺激。

如今,人类的一夫一妻制度面临挑战,似乎岌岌可危。世界各地都在刮一股偷情风,名人艳星的绯闻自不必说,连总统都带头偷,小民还在乎什么?社会风气在作家名人的现身说法和演艺界的巡回演出中熏陶感染上偷情的病毒,不少公司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介绍婚外情。在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里,偷情怎么可能偷到纯真的情感? 以前称为“偷人”,现在美其名曰“偷情”。人类到底是进步了,偷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情”多少算是附庸风雅,还有些个“偷情”不算“窃”的暧昧味道。

心心相印,灵与肉的结合,才是真情。对于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来说,最可靠的还是自己的爱人和家庭,丈夫和妻子是自由恋爱的结果,现代婚姻大多是自觉自愿的,即使以后不合适也可以离婚,为什么还要去“偷”?人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对物质如此,对精神也如此。婚外的艳遇即使再惊心也难达到唯美的程度,因为没有了善良的道德作为底线,好像一幅美景镶嵌在一个劣质的镜框中。

就算在最销魂的时刻,你以为得到了全世界,你以为“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但也终究会有千帆过尽不是岸,落花流水春不再的时候。婚姻若真是一个牢笼,我们也可以打破,但是生活不会结束,生活也不会因为我们的放纵而给我们想要的自由……到最后,只留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懊恼和悔恨。

林语堂说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就是说明男人对女人的需求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同时也告诫人们要控制自己的欲望,为人处世都应该适可而止,停留在“偷不着”的境界远比“偷着”要高明。

现代社会,女性也要求人权,要求男女平等,当然,绝对的平等办不到,相对的平等还是可以争取得到。于是,男女换妻换夫,同性恋,婚外恋,多角恋,畸形恋……形形色色的性关系争奇斗艳,这些都反射出现代人苍白空虚的精神信念,人们不再追求有爱情的婚姻,不在乎是否真情实爱,只要享受醉生梦死的感觉,一味地追求生理上的感官刺激和满足,放肆地发泄性欲。

毕竟,人类社会从古至今,大概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个体婚制(即一夫一妻制),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必然的规律和道理,能存在并且发展的事物应该是有生命力有需求的,如果人类真的需要回到原始社会的群婚制,那也只好顺其自然,我们拭目以待。不过,就现在看来,正如共产主义社会只停留在空想的乌托邦里一样,人类社会完全回到群婚制的可能几乎为零。

不知这世上究竟有多少人愿意与别人分享妻子或者丈夫?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实在禁不起“偷”的诱惑,就向偷的最高境界“偷不着”看齐吧。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