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全攻略(6)
2012-09-10 14:49:49
来源:星星生活

–加国理财与Yan有约

上一期我们提到个人和家庭的财务理想中还没有展开分享的还有税务规划,家族资产的积累和转移。首先说说税,加拿大拥有非常完善,缜密的税收制度,不但工作所得收入必须纳税,各种形式的投资收益都有税务责任。把钱存在银行,所得利息在当年100%纳入TAXABLE INCOME(应纳税收入);投资分红的三分之一左右属于应纳税收入;本金增值的50%是应纳税收入。作为一个加拿大居民,生前的各种收入要按章纳税;在去世时遗嘱执行人应为逝者作最后一次的税务申报,包括最后一年的应纳税收入(如CPP,OAS, 房屋出租收入,当年存款利息收入等等),RRSP账户的全部余额,逝者名下所有股票,基金,物业(除主住屋以外)和产业带来的本金增值的50%等等,均被纳入其中,税后的部分再按遗嘱分配给相应的继承人。如果有未亡配偶,RRSP账户可免税转到未亡配偶名下。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是有遗产认证费(PROBATING FEE),包括主住屋和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资产/遗产都要通过遗产认证,在$50,000以下的部分PROBATING FEE 5/1000;$50,000以上的部分PROBATING FEE 为15/1000。一旦进入遗产认证程序,那必定要发生的还有遗嘱执行人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等等。加在一起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在加拿大,政府赋予了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无以替代的功能,这远远超出了单一的保险功能。这种无以替代的功能主要是通过巨大的税务优惠政策来实现的。我下面要和大家分享的“保险退休储蓄计划”就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而且大家可以了解到为什么这个产品能同时满足前面所提到个人和家庭的多个财务需求,如风险保障,延税投资,免税退休来源,家族资产的快速累积及免税,免遗产认证转移等等。首先让我举几个我工作中实际的例子。

先举一个成年人的例子。一位45岁健康男性张先生,不吸烟,计划A:每年投资$20,000在“保险退休储蓄计划”中,共投资15年;计划B:每年投资$20,000在6%回报的其他投资,也投资15年。

若张先生在65岁退休后,每年需要$44,000净收入(免税/税后),直到85岁。相同的投资时间和同样的投资金额,无论是生前他可支配的退休收入,还是他身后能留给家人的遗产,张先生利用“计划A“要比利用”计划B“得到更大的收益和保障。

加拿大税务局规定父母或祖父母在以任何形式将资产(现金和主住屋除外)赠予其子女或孙子女时,必须先上缴资产的本金增值税;拥有现金值的保单也是有形资产,如果父母或祖父母以子女或孙子女的名义在保单里投资,在他们18岁以后,父母或祖父母再把保单这一有形资产以把保单所有者变更为子女或孙子女的形式转移给他们时,保单中的投资增值是免除税务责任的。大家请看一个父母为孩子投资的例子:16岁男孩,起始保额$500,000, 父母每年在保单中投资$7,260, 保单保证20年供完,总供款额为14.5万。由于这是一个在保单里的投资,一开始就有$500,000人寿保险,并且保额还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不断增长。随着孩子年龄不断增长的还有保单里的现金价值。当孩子36岁时“担保现金值”为14万,相当于收回了本金,并有累计分红9万,而且完成了投资供款;当他45岁步入中年时,这份投资已经使他拥有一份136万的终生寿险;55岁时,保单中的分红累计约为55万,可以用来替代重病保险的作用;65岁时,分红累计约为105万,可用作退休金的补充,或支付长期护理所需费用;如果他85岁去世,可为他的家人留下一笔高达420万的免税遗产,或用来支付高额的遗产增值税。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就是这么一份父母花了20年的时间和14.5万元的带投资的保单,在这个男孩一生中的不同阶段,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对孩子来说不是雪中送炭,就是景上添花,父母的爱将一生相伴!

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不同,但财务需求的方向大同小异。每年的投入可根据自己的条件把握尺度,正所谓质同量异。拥有一份这样功能齐全,增长稳定,并拥有最大税务优惠的投资产品,无疑会使个人和家庭的财务规划更加完整和平衡,真正实现轻松地享受现在,智慧地把握未来!

林林总总,我和大家围绕着退休分享了许多资讯,以后还可以就具体问题个别探讨。在接下来的加国理财专栏中,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对生意所有者非常有用的财务工具和策略,希望您如期与YAN有约。

加国理财专栏笔者YAN 查询电话:416-40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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