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遭遇无赖房客
2012-10-09 11:11:34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马强)小艾是我的朋友,以前在滑铁卢读书的时候,出于自住和投资的考虑就在那里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因为工作和生活的重心都转移到了多伦多,这样这套房子就空了出来。小艾想房子闲着怪可惜的,于是就动了将房子出租的念头。

在选择房客的时候,小艾就想因为滑铁卢离多伦多很远,自己来来回回照顾起来很不方便,所以房客最好是那种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人群,这样留学生就基本上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因为留学生的流动性太大,虽然滑铁卢那个地方租房子的留学生占了很大的比例。再者说这个房子也比较大,要是租给留学生也肯定得几个人合租,管理起来也很是不易。

留学生既然不考虑,年轻夫妻就成为了首选。租房子的时候,小艾还有另外一个考虑,那就是最好租给老外,这个倒不是小艾有什么种族偏见,而是因为小艾认为老外在房屋维护以及剪草、除雪等方面通常要更勤力一些,还有老外因为是土生土长,更加懂得这里的规矩,这样他也就可以少操不少心。但恰恰就是因为更加了解本地的规矩,给小艾以后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按照这个思路,小艾就在本地的英文网站上打出了出租房屋的广告。整个事情也进行的比较顺利,广告打出去没多久,就有不少人来电询问,因为小艾心里对房客已经有了一定的标准,所以很快就锁定了一对叫彼得的白人夫妇。彼得夫妇30岁出头,有一个12岁左右的小女孩。据彼得讲,两口子在滑铁卢都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

看过房子之后,双方都比较满意,于是就签订了租房合同。他们签的是那种很正规的合同,厚厚的一沓,估计也很少有人会认真的看过。合同期为一年,彼得夫妇交了一前一后两个月的租金,最后那个月的租金其实就是押金了。双方商定每个月的1号交当月租金,彼得会将支票寄给小艾。签完合同,小艾就赶回了多伦多继续自己的生活了。

最初的时候,双方还都相安无事,虽然有时彼得的支票会晚几天,但小艾想这也算正常,所以也就并不很在意。但从今年二月份开始,麻烦就来了。一开始是彼得的支票跳票了,银行拒收。小艾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就赶紧跟彼得联系,彼得说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他让小艾别急,他随后再给小艾重新寄一张过来。

等小艾收到第二张支票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幸的是,和上张支票一样,这张支票又被银行拒收了。小艾一看这情况心里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就马上给彼得发了一封邮件。彼得回信倒是很快,说是他的银行账户最近出了点问题,不过让小艾放心,很快就会没事的,钱也很快就会付给小艾的。

小艾说看彼得两口子衣冠楚楚,还带一个孩子,加上在小艾的心里,对白人还是有着更多的好感,也更信任一些,所以压根儿就没想着这里会有什么猫腻。就这么着在拉拉扯扯和犹犹豫豫当中,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多月,小艾还是一分房租也没拿到。

时间转眼就到了五月份,在小艾的不断催促下,彼得又说最近他的太太生病住院了,所以手头有些紧巴,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让小艾再宽松他几天,并且赌咒发誓地说一定不会亏欠小艾一分钱。小艾想做人厚道点总没有坏处,再说谁家没有个三长两短的,既然人家遇此难关,也不好赶尽杀绝,就又一次相信了彼得的花言巧语。

等到七月份的时候,彼得亏欠的房租已经接近小一万加元了,除了誓言和咒语一次比一次严厉以外,彼得丝毫也没有交房租的诚意。小艾真有些急了,因为小艾还需要房租来支付他的一部分生活费用呢。但小艾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后来小艾就把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和我说了一遍,看看我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听了小艾的诉说之后,就和小艾说,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彼得说的全是谎话,不管他发的誓言有多么严重。其次,既然他这么做,想必他也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将他驱逐出去,因为他住的时间越长,我们损失的越大,至于他所欠的房租只有以后再想办法去追回来了。

我又告诉小艾,不管怎样,我们都要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做,任何威胁和侮辱性语言都会使得我们从主动变为被动。然后我们就开始查询相关的规定和解决程序,然后就知道其实市政府有一个房东和房客管理委员会,是专门来解决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纠纷的。

政府为此专设一个机构来处理此事,可见这类纠纷实际上是相当的普遍。这个委员会在各个地区都有着分支机构,最开始的申请表格你可以从网上下载,填写之后递在任何一个离你最近的分支机构,可以邮寄,也可以当面递交。

在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大致了解了此类纠纷的处理程序之后,我们就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下载了一份因房客未付房租而需提早解除租约的申请表,也就是所谓的FORM N4,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了相关的信息,然后又在网站上找了一个距离我们最近的分支机构,准备当面去递交这份表格。

交给政府的这份表格实际上是份复印件,按照规定原件是需要在解除租约前14天提前送到房客的手里的,递送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保险起见,小艾最终采取了快递加挂号的方式寄给了彼得。如果十四天之后彼得还不搬走的话,那就只好申请上法庭由法官裁决了。

第二天,小艾就从邮局的网站上查到彼得已经收到了这份提前解约的表格。两个星期之后,彼得仍旧没有搬走的意思,我们就只好又去了委员会递交上庭的申请,这个表格的名字叫做FORM L1。但是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首先需要确认你的FORM N4是否合规,看到那位漂亮的小姐在那里一天天的计算着日子,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鼓。

因为小艾的租约要求彼得每个月的1号交房租,所以当初在填写表格的时候,小艾就把解除租约的日期订在了月底,这样就变成了提前13天通知彼得了。结果就是因为少了这一天,被那位小姐裁定为这份FORM N4无效,一切都需要重新再做一遍。看来法律就是法律,丝毫马虎不得,这也算是一个教训吧。

重新填完表格之后,考虑到彼得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一次应该不会那么容易签收邮局的信件了,所以我们就决定亲自去滑铁卢当面将表格交给彼得。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小艾在滑铁卢的房子,上前一敲门,彼得不在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是彼得的女儿,当时正值学校假期,所以自己在家。为了不让小女孩受到惊吓,我们就尽量婉转轻松地向小女孩说明来意,然后把表格交给她,同时让她写了一张收条。我们顺便也问了下小女孩她的母亲是否住院了,小女孩听了之后眼神开始闪烁,然后声音很细的对我们说她也不能确定。真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惜父母不良。

回来的路上突然想到,很多白人的小孩子虽然看起来比较成熟,但实际年龄要小得很多,她们其实并未达到承担法律责任的年纪。如果彼得以此为借口说他并未得到通知书的话,我们好像就必须又得重头来做一次。

恰好当时随身还带有几份空白的表格,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就又填写了一份,然后再折回头重新来到小艾的房子准备把这份表格塞到邮箱里。去了之后发现小艾家的邮箱是那种带锁的密封邮箱,除了自己家的人及邮局工作人员,外人是无法把信件塞进去的。

询问了下邻居关于彼得的情况,邻居说彼得这个人早出晚归很难见得到,倒是听过他在家里唱过几次卡拉OK,想必日子过得没那么糟糕,应该不会达到房租都付不起的程度。听了邻居的介绍,小艾更加郁闷了,小艾说我们这里成天着急上火的,人家倒好,吃喝玩乐一样也没耽误,这叫什么事儿这是。

郁闷归郁闷,事情还得办。看来在这等着彼得回来也不太现实,因为你也不能确定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况且如果他的小女儿再向他通风报信的话,那就更是守株待兔了,想了想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干脆就把信件放在了正门的下面然后就回多伦多了。

又等了两个星期,彼得依然没有任何付款或者搬走的举动。没办法,小艾只好再去委员会申请上庭了。接下来令小艾大为头痛的就是如何把上庭通知送给彼得,小艾这次是铁了心要亲自把上庭通知交到彼得的手上。

到了滑铁卢已经是傍晚了,这一次连那个小女孩也没在家,小艾就只好在那里望眼欲穿地等着。大约11点钟左右的时候,彼得终于出现了,小艾赶紧迎上去喊住了彼得。对于小艾的到来,彼得显然没有一丁点的心理准备,他可能以为小艾这次是准备要来硬的呢,所以刚见到小艾的时候彼得就显得略微有些慌乱。

当小艾说明来意的时候,彼得很快就恢复了自然,然后一脸诚恳地对小艾说,我们不应该像敌人似的对待彼此,而应该像朋友之间那样好说好商量,相信问题总会解决的。小艾说,只要你付了欠我的房租,一切都没有问题了,否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话不投机之后,小艾把信交给了彼得就离开了。接下来就等着上庭了。

在距离上庭还有两天的时候,小艾接到了一封彼得的邮件。彼得建议小艾能否取消上庭行为,给他一些时间把他家里的卡车卖掉,然后就可以还清房租了。彼得还对小艾说,如果非要上庭的话,小艾也得不到任何东西。因为根据规定,小艾交给他的小女儿的信是不合法的,他的小女儿还未达到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他会在法庭上请求法官判决此次行为无效,这样小艾就必须还得重新来做一次。

小艾打电话和我商量如何回复,我对小艾说他既然这么说,说明他心里也有些没底,你根本不需回应他。你只要把你们之间的往来邮件打印一份,到时作为一个证据交给法官,法官自会断定谁是谁非。

因为上庭地点是在滑铁卢,为了避免塞车,我们一大早就开始从多伦多出发了。到法庭的时候,时间尚早,我们被安排在一个大厅里等候开庭。随着开庭时间的临近,人越来越多,到后来起码有100多号人,可见这类纠纷的确很普遍。

开庭前,房东和房客都需要先进行登记,你也可以在登记结束之后上前查询你的对手是否也到场了,这样起码心里对你的案子会有点数,因为如果你的对手没有到场的话,自然赢的就是你了。我们也去查询了,被告知彼得没有来,心想这家伙是不是心虚不敢来了。

开庭的时间到了,大家依次进入法庭,然后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法官依例先宣布了一些规矩,接下来就开始询问是否有人愿意进行庭外和解,有愿意的人就被带到另外一个房间去进行调解去了。

法官是一位稍微上了点年纪的女士,看起来比较和善。她首先裁决的是那些集体纠纷。所谓集体纠纷就是那些公寓管理处的人员,这些管理人员每个人的手上都有着一大堆材料,他们同时都会起诉很多租客。这些人和法庭里的人也很熟,明显是常客,看起来做这份工作还得时不时的跑到法庭来露露脸。

接下来就是个体案件的审理了,因为大部分的房客自知理亏,所以都会选择不到场,这样法官判起来就比较容易了。法官所要做的就是询问你说的话是不是事实,敢不敢对圣经发誓,你只需回答是或不是就可以了,这样实际上一个案件只要一两分钟就搞定了。

终于轮到了我们,令我们没想到的是彼得竟然来了,也不知道这家伙啥时候来的。和其他房客不同,其他的房客即使来了,也是穿着比较随意。但是彼得却是西装革履,打扮得甚是光鲜,显得胸有成竹的样子,看来今天我们有得玩了。

法官首先和小艾确认了几项事实,当说到所欠金额的时候,听得到庭下有一阵小小的惊叹,看来上万的数额在这个法庭上还是满大的一个数目。彼得倒也痛快,对法官所询问的所有事实都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这位女法官就直接对彼得说,既然事实已经清楚了,那么我们今天来这里做什么来了。法官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你既然欠人家这么多钱,还来这里打什么官司。

彼得倒是振振有词,他就把头两天和小艾在邮件里说的话又对法官说了一遍,然后对法官说,这次庭审是无效的。法官显然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刺头,一下子也被彼得问住了,然后就现场开始翻书查询相关法律条文。后来查到律条规定的确是要将信件送到成年人手里。

法官对彼得说,看来你对相关法律研究得很透啊。彼得说是朋友和他说的。法官接下来就询问小艾当时是怎么一回事,小艾就如实说明了那天和小女孩打交道的情况,同时也把那个小女孩写的收条交给了法官。事情正在按照彼得的计划进行着,看得出彼得微微有些得意。

小艾在陈述的时候,漏掉了我们当天又折回去一趟的细节。因为我是作为证人一起上庭的,于是坐在小艾旁边的我就插话把那个细节补充了一下。法官对这个细节很在意,就问彼得是否收到信件,彼得说没有。法官又问彼得他的小女儿是否把信件交给了他,彼得说小女孩把信件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关于信件如何送达的问题,我们曾经专门咨询过房东和房客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他们说其实很多被告都会采取否认收到信件的方式来回避官司,尽管实际上他们已经收到了信件。那么作为原告所能做的就是把信件送到被告的住宅,放在邮箱里或者放在门口都是可以接受的。

法官对于彼得准备拖一天是一天的策略也有些不太满意,于是就对彼得说,不管你收没收到信件,你欠房东的房租达1万多元这是个事实吧?彼得说是。法官说,既然这样,那么你为什么不交房租呢?彼得说他的银行账户出了些问题,而且他的太太正在住院,手头吃紧,所以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还债。他说他需要一些时间来把他的卡车卖掉,这样他就有钱交房租了。

法官又问彼得是做什么工作,收入如何。彼得说他做的是一份兼职的工作,活儿多就挣得多点,没活儿就少赚点,所以收入很不稳定。看着彼得人高马大却说自己找不到工作,想想自己刚来加拿大时为了养家工厂、农场无所不干,心里一时也是又感慨又气愤。

听了彼得的陈述,法官就转过头来问小艾可不可以再给彼得一些时间。小艾当即否决了法官的提议,小艾说首先他也需要靠房租来养活自己,其次彼得说的全部都是谎言,他只是故意在拖延时间而已。小艾同时把自己提前打印好的邮件都提交给了法官,法官也让彼得看过,彼得对邮件内容并无异议。

法官当庭拣选了一些邮件进行了宣读,对于彼得的一些前前后后自相矛盾的话语,庭下的听众有时也会发出轻微的笑声。看完邮件,法官再次向小艾确认,你提交邮件的目的是否是想证明彼得的话不可信。小艾说是。

最后法官问彼得还有什么要说的,彼得只是强调他需要些时间。法官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对我们说,因为法庭需要对彼得的一些信息进行核对,包括他的银行账户问题,还有他的太太是否真的住院了等等,所以当庭无法进行裁决,回头法庭会以信件的形式通知双方裁决结果。

与其他的案件比起来,法官对我们这个案件的审理耗时最长,所需补充材料也是最多,估计这位女法官也是第一次遭遇此类案件,所以无法当庭宣判。但不管怎么样,事实在那里摆着,即使彼得再伶牙俐齿也避免不了输掉官司的结果。

大约一个星期之后,小艾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裁定彼得在月底之前必须搬走,如果届时还不搬走的话,小艾就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在彼得搬走之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欠小艾的房租,否则的话需要向小艾偿付延时利息。

至于彼得太太住院的事情,因为彼得不能提交确切证据,所以法庭不予采纳。裁决书中还提到了彼得的小女儿未成年的问题,信中说虽然彼得的小女儿年纪尚小,但从彼得夫妇白天只留小女孩一人在家这个角度来看,起码在彼得夫妇的心里已经把这个小女孩当作一个成年人看待了。还有虽然彼得否认了我们再一次回去把信件放在了门口这个情况,但是因为小艾有证人在场,所以法庭对此予以采纳。

收到了裁决书之后,小艾马上就给彼得去了封邮件,告知彼得要按照法庭的要求搬走先。彼得回信说他肯定会在月底之前搬走,让小艾放心。小艾想这次有法庭撑腰,彼得总该搬走了吧。未曾想临到月底之前,彼得给小艾来了个电话,请求小艾能不能再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小艾当即予以拒绝。小艾说,这不活生生一块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吗!

过了月底,小艾也不能确定彼得是否搬走了,于是就到滑铁卢去查看了一下,从窗外看到彼得的东西还在,显然还住在这里。小艾也别无选择,就只好直接去当地法庭申请强制执行了。

到了那里,人家要求小艾填写了一份申请表,然后又收了300多块的费用,加上之前小艾交给委员会的申请费,为这事小艾已经花了500多块了,虽然按规定这些钱最终都得彼得出,可那里1万多元的房租还没着落呢,这500多就更不知道猴年马月能给了。欠债的是大爷看来在哪里都是真理啊。

法庭的人说因为他们最近人手有点紧张,所以小艾恐怕要等一两个星期才能排得上。小艾想这么长时间都等了,也就不差这几天了,等就等吧。结果回家等了不到一个星期,法庭的人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把强制执行的通知送给了彼得,然后要求小艾在一个星期之后到滑铁卢的住所门口等着他们,到时他们会采取措施把彼得撵走。

法庭的人又让小艾提前准备一把新的门锁,如果彼得还赖着不走的话,小艾就可以把锁头换掉,这样就等同于小艾已经把房子强行收回,彼得就没有权利再随随便便进入房屋了。从法庭的人的语气来看,他们是一定会按照裁决书的要求把彼得驱走的。

事情至此似乎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彼得搬走已经是一个铁定的事实了,不管他愿不愿意。可小艾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让彼得搬走并不是最终目的,如何把租金拿到手才是硬道理,这个对于要钱如同要命的彼得来说恐怕更加困难,而法庭只管裁决所欠数额,至于如何追债并不在他们的范围之内。

如果彼得搬走之后还是赖着不还钱的话,小艾就只得再次到小额法庭对他进行起诉了,那又将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实在不行就只好请专业的讨债公司帮忙了,虽然他们收取的费用高了些,可那也比一分钱也拿不到手要强很多了,小艾心里这么想着。

看来我们也只好祝小艾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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