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打击假结婚 配偶团聚两年不得离婚
2012-10-31 15:19:08
来源:星星生活

联邦移民部部长康尼26日宣布,用于打击假结婚移民的“有条件永久居民”新例即日起正式生效。该新例要求,获担保移民的海外配偶,必须在登陆后与担保人同居两年以上才可获得正式永久居民资格,反之,则可能被撤销永久居民身分(担保人死亡、遭家暴等特殊情况除外)。

康尼介绍,新例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第一,担保人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第二,两人的同居关系维持在两年以上;第三,两人没有共同的子女;第四,移民部在今年10月25日之后才收到的担保申请。尽管被担保方在两年内持有的是“有条件永久居民”身分,但是享有待遇与永久居民相同:例如,无须学习、工作签证就可在境内学习或工作;读书时无须交纳国际学生学费;以及享有与永久居民相同的健康保险和社会福利等。

康尼表示,以造假结婚手段换取移民身分在全国各地持续发生,他于2010年造假婚姻受害者听证会上,从假结婚受到伤害的人中得到了大量信息,比如被担保者获得移民身分后,马上离婚等。

但“有条件永久居民”对于以下情况也会有特例,如被担保者在两年期间遭受有证据的虐待,包括肉体虐待、性虐待、心理和财产虐待等,或者担保者没有为被担保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以及未能让被担保者免除外界的虐待等。特例也包括担保者在两年期间死亡,而被担保者在其死亡前,一直维持合法的同居。康尼建议,如果被担保者登陆后遭受来自担保者的虐待,可以马上报警并联系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这样在婚姻是真实的前提下,可能会得到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的赦免。

为了防范造假团聚移民,联邦移民部已经从今年3月陆续推出相关措施,加上26日新实行的法例,如今要担保海外配偶,首先担保者签定一个会给予被担保者登陆后三年经济等方各面支援的文件,其次被担保者在登陆后将被给予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民身分,合法居住两年后,可转成正式永久居民。第三年后,担保者可以不再支援被担保者,但是如果要另外以结婚方式再保申请另外的人,则要等到五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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