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审批新制 加快聆讯月中生效
2012-12-06 15:12:44
来源:星星生活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30日宣布,加快难民审批的政策将于12月15日生效,新政策除了可以将审批时间从现有的600天减短至60天、30至45天不等外,全新设立的“难民上诉处”(Refugee Appeal Division)将使审理结果更公正,也让来自“特定来源国”(即安全国家)(Designated countries of origin)的申请案加快审理,而造假者将在最短时间内被遣返回国。

新制度属于“捍卫加拿大移民制度法案”(C-31)的一部分。康尼在11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规定实施后,庇护申请将在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受理后的60天之内进行审理,但对于来自安全国家的申请者,根据递交的地点区别,最快将在受理后的30至45天内进行审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造假庇护申请者更快被遣返回原始国,而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在最快时间内得到庇护。移民部将于15日公布安全国家的名单。

康尼表示,相比旧制度需要四年半时间才能将被拒申请者遣返回原始国,在新制度中,申请者将在难民委员会作出拒绝决定的一年之内就被遣返;另外,尽管被拒申请人可以向联邦政府提出上诉,但是来自安全国家的被拒申请人将不再允许停留加国。但是对于来自难民多产国的被拒申请者,如果案情属实,“难民上诉处”将有权力帮助他们否决裁决。

除了加速审理外,康尼也表示,新制度也提高了申请门槛,让国外犯罪分子连递交庇护申请的资格都没有。

康尼表示,移民部在去年收到的庇护申请中,有近25%的申请来自不易产生难民的欧盟国家的申请,大大超过非洲和亚洲的申请数量,移民部工作人员为了审理这些申请,不仅消耗大量时间,而且浪费纳税人的钱。但新制度生效后,预计五年内将为各省府节省16亿元。

康尼还表示,在去年所有的庇护申请案中,有62%自欧盟国家的申请案最终不是被申请人自行作废、撤销,就是被移民难民委员会拒绝,这也充分表明移民体系需要改变。为此,12月15日生效的一系列政策可以改善庇护体系,将那些利用体系漏洞的难民申请造假者,在最短的时间内遣返回国。

在联邦移民部提供的资料中,“安全国家”普遍符合以下几点:民主国家;允许自由、保护国民;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种族自由,保护受迫害群体;有公正审查标准;拥有公正的司法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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