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百万配偶分开同居 42%环境所逼
2013-03-07 14:49:12
来源:星星生活

加拿大统计局日前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11年全国约有193万人,处于“分开同居”(Living Apart Together, 简称LAT)关系,占20岁或以上人士的7.4%,比例较10年前的189.9万微增。另外,有24万已婚者非与配偶同住。“分开同居”者中,有42%表示他们是“为势所迫”,才分开居住,但亦有39%人士指分开居住是个人选择,原因包括对共同生活未有足够准备、以及希望保持独立等。

所谓“分开同居”关系,是指一个人与伴侣处于亲密关系,但两人分开居住。全球多个地区的统计部门,均有研究这种关系的发展趋势,而有关数据亦有助当局了解伴侣之间的居住情况。昨日发表的报告,是由加统局综合2011年的数据所得出。

报告显示,在全国20岁或以上的成年人中,包括单身、鳏寡、离婚人士,拥有伴侣但分开居住者约有193万人,占7.4%,亦即约每13人中有一人,百分比较10年前的8.4%减少,但人数则有增幅。另外,报告同时指出,在过去10年间,没有伴侣的人数及比例亦有增加,人数增加了超过100万。

除此以外,结果亦显示,约有24万已婚人士,并没有与配偶同住,数目较10年前的13.1万增加近一倍。

对于“分开同居”的原因,有42%表示是受到限制才选择分开居住,其中以财政状况为主要因素,占25%,而另外四分之一则是因为学业而需要分开居住。而在40至49岁年龄组别中,有32%则指是因为工作而不能同住。

不过,有人“为势所迫”,但亦有人是忠于个人选择而不与伴侣同住,占39%。当中有将近一半(48%)说他们是“尚未准备好一起生活”,而28%的人则希望“保持独立”。其中年龄在60岁或以上,处于“分开同居”关系的受访者,有37%表示选择分开居住是为了能维持独立生活。

至于“分开同居”者是否只属过渡性质,有超过八成20至29岁年轻受访者表示希望在日后能与伴侣同住,反映“分开同居”的关系,对较年轻一群而言,大致属过渡性质。不过,年龄较大的受访者,则只有不足30%表示希望能与伴侣同住,反映年长者更倾向留在这种长期分开同居的关系。

然而,“分开同居”却不代表关系不受重视,九成受访者表示大多数亲友都知道他们处于这种关系。而分开居住亦不一定代表很远的距离。在2011年,45%分开同居者与伴侣住在同一社区、有34%则距30到60分钟 车程,20%相隔至少一个小时的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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