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新规 加拿大经验禁当拦路虎
2013-07-18 17:43:22
来源:星星生活

新移民在加拿大寻找工作﹐经常被僱主以欠缺加拿大工作经验為由﹐拒诸门外。但安省人权委员会宣布已订立新规定﹐从今以后雇主﹑中介机构不能再以欠缺加拿大工作经验﹐拒绝聘请有相关训练及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专业规管机构亦不能以同一理由﹐拒绝批出资历认证﹔否则﹐便属违例。

求职者被歧视可索赔

被歧视的求职人可向人权委员会投诉﹐经审裁署仲裁后获得胜诉者﹐可向公司索取赔偿。在新规则下﹐所有僱主不能在招聘广告﹑申请表格﹐又或在面试过程中﹐直接或间接问及有关族裔﹑肤色﹑来源地﹑祖先等可能构成歧视的问题。僱主亦不能询问应徵者在何地取得过去的工作经验﹐僱主只须考虑应徵者过去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

免种族肤色出生地被歧视

安省人权委员会法则是保护本地居民﹐免因他们的种族﹑祖先﹑肤色﹑出生地或族裔背景而被歧视。委员会认為﹐应微人是否升任工作﹐只须视乎他们是否接受过适当教育﹑训练或拥有相关工作经验﹐至于工作经验是否在加拿大获得﹐则无关重要。当雇主在刊登徵聘广告或面试过程中﹐要求应徵者必须有加拿大工作经验﹐即间接令应聘者因自己的来源地而被歧视。

任何若怀疑自己在求职过程中被歧视者﹐可自行或透过法援免费辅助﹐向委员会投诉﹐并进行仲裁。不过﹐举报者须同时提出证据﹐证明受到公司歧视﹐再由涉案公司答辩。整个过程通常须时一年或以上﹐申请人若胜诉﹐可要求公司赔偿当事人的收入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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