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自付外劳审查申请费
2013-08-08 17:10:25
来源:星星生活

联邦就业暨社会发展部长康尼7日宣布,要依照2013年经济行动计划,改革强化并改进临时外劳计划(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联邦政府自7月31日起已实施使用者付费原则,意即申请每位外劳的雇主,要自付275元的申请审查费。

康尼7日强调,政府施政重点在确保工作、经济成长与长期繁荣,不断的改革就是要确保本国民众在找工时能获得第一顺位,在此同时,雇主申请外劳时的申请审查费,不应再由纳税人给付。

公民暨移民部长亚历山大7日也指出,包括新移民在内符合资格的本国公民,应该有最优先就业的权利,目前政府公布的新措施,就是展现政府要确保外劳要达到原先设计的目的。

自7月31日起生效的改革,包括凡是雇主向「劳动市场意见书」(Labour Market Opinion,LMO)提出每位外劳申请时,需缴交275元申请费,不再由纳税人给付。

其次,英语和法语是工作招聘以及雇主向「劳动市场意见书」雇用外劳时的唯一语言;如有特殊情况可有例外,但雇主必须要能证明聘用外劳必需要会第三种语言的必要性,例如在招聘翻译或导游时,可有例外。

再者,雇主在招聘外劳之前,必须竭尽所能招聘本国人士;最后,所有「劳动市场意见书」都要增加一些问题,以确保外劳不致成为雇主加速向国外聘用的对象,但这些并不适用于「季节性农业劳工计划」(Seasonal Agricultural Worker Program)等外劳的雇用。

更进一步的改革,还包括增加政府取消或暂停工作许可的权力;取消或拒绝处理「劳动市场见书」的处理;并确保仰赖外劳的雇主,能有逐步转化公司体质、成为雇用本国人士的整体公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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