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新闻之四、全面修改《入籍法》 提升国籍含金量
2014-12-25 06:40:52
来源:星星生活

6月16日,饱受争议的新《入籍法》在保守党主导的国会里三读通过。新《入籍法》目的减少审批处理时间,收紧居住时间要求,以及打击公民申请中的造假舞弊行为,这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

新《入籍法》对新移民影响颇大,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修改入籍居住年限,入籍申请人的居住要求由原来4年住满3年改为6年住满4年(1460天),并且其中的4年当中每年居住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即183日。原规定允许的抵扣时间亦予以取消。

其次是申请入籍必须提供报税资料,亦即一定要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Canadian tax residency)才能申请入籍。

还有是加上居住意愿条款(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该条款争议颇大,加拿大宪法赋予“公民有自由选择居住地及自由迁徙的权利”,律师公会认为居住意愿条款与宪法相抵触,其次,律师解读该条款时还认为,就算已经入籍的而不在加拿大居住的公民,如果根据该条款进行检视,并认定他们在申请时造假,那么移民部依法可以取消已有的公民资格。但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新《入籍法》赋予移民部长享有国籍取消权,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卷入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冲突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间谍活动和其他叛国活动,其加拿大国籍可以被取消。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入籍申请将被拒绝。

新《入籍法》将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原来的18至54岁扩宽到14至64岁。

新《入籍法》严打造假及欺诈,加大打击虚假入籍资料的力度,大幅提高申请人及移民顾问欺诈的罚款,由目前最高罚款1000元及或入狱一年,提高至最高罚款10万元及或入狱5年。

加快审理时间,把入籍审批程序由三步简化为一步,处理过程从原来的三步(入籍官员-入籍法官-入籍官员)变成一步(入籍官员)到位,为此,移民局在原有的30名入籍法官的基础上,新增添450名经过专业训练的入籍申请决策官员,代替前者的决策工作。移民部希望到2015年至2016年,将入籍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3年缩短至1年以内。

新《入籍法》将申请入籍的总费用由原来的100加元加到400元,其中300元是入籍申请费,是不可退还的,公民权费用是100元,申请被拒可退还。不过,12月末,加拿大移民部一年内第二次提升入籍费,把不可退还的入籍申请费从300元涨到530元,加上100元的公民权费用后,入籍总费用上升到630元,2015年1月1日实施。

移民部公布的资料显示,加拿大移民入籍率全球最高,85%符合资格的移民都选择入籍。2006年至今,有超过130万人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2006年一年有26万人入籍,而2013年移民部收到33万3860个公民入籍申请个案,创历史纪录,但成功入籍人数只有12.89万人,可见入籍难度不断加大。据移民部最新数据,2014年共有26万人入籍,移民部长将此归功于新《入籍法》的实施,令到入籍申请时间加快审并清理积压个案。

收藏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