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符合新实施的公民入籍要求?
2015-06-18 12:49:31
来源:星星生活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于2015年6月11日全面执行新的公民入籍法(Bill C-24)。预计从此日期起所收到的公民入籍申请,绝大部分都能够在一年内完成审批。移民局希望能够同时尽快处理完成目前的累积旧案,并指出在2015年4月1日之前所递交的入籍申请,有望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新的公民入籍申请要求包括:

一、居住时间:18岁或以上的申请者必须在过去最近6年内在加拿大境内居住4年或以上(即1,460天)。并且要求纳入计算的其中4个历年内每一历年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以上。
二、语言要求:14岁至64岁的申请者必须能够达到基本语言要求。
三、居住意向:申请者必须同意“入籍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条款。
四、非居民居住时间:正式登陆移民之前的居住时间,如探亲,留学,工作等,不可再折算为入籍居住时间。
五、刑事犯罪记录:12岁以上的申请者,在最近4年内,在加拿大以外任何国家居住累积超过6个月,则需要提供该国家的无犯罪记录。如发现申请者有任何国家的刑事犯罪记录,则不会获准入籍。
六、税务记录: 18岁以上申请者,只有过去最近6年的4年内有加拿大税务记录才有申请入籍的资格。申请者需要提供税务相关信息。
七、监管顾问: 如有移民顾问协助申请者准备入籍申请,必须提供入籍顾问相关信息,并填妥代理权表格。

当中的基本语言要求,对于18岁至64岁的申请者来说,可以提供以下文件其中一份:

1.高中以上的用英语或法语完成的学历证明(高中毕业证书、或者专上文凭或学位)。
2.加拿大语言基准听力及口语的4级能力的证明,如LINC证书,或者安省ESL证书。
3.移民局认可的第三方考核机构的成绩证明,如雅思G类(当中口语4分或以上,听力4.5分或以上)、或者思培G类(口语与听力都是4级或以上)。

对于14岁至17岁的申请者,除以上三项选择之外,还可以从以下文件中选择其一:

1.已用英语或法语完成一个完整学年的学习成绩单或进度报告。
2.由学术机构签发的学习证明,证实申请者已用英语或法语完成一个完整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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