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小狗的主人
2016-08-02 06:13:14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华磊)“我捡到一只狗!”一天上午,出去走路锻炼的妻子推开家门,突然大叫一声。我赶紧下楼,看到了一位不速之客,小狗。

这是一只体型不太大的卷毛犬,可能是贵宾犬的杂交品种。全身白色为主,包括四条腿;眼圈、耳朵和背上泛出淡淡的香槟色;毛卷卷地蓬松着,鼻梁上的毛散开,像菊花瓣;一对大眼睛水汪汪的,带着几分忧郁;短短的尾巴摇来摇去的:样子十分可爱又可怜。妻子说,她已在社区绿地公园的网球场边等了一会,看看有没有人找;结果没人来找,才把它带回家来的。

小狗在家里串来串去,东闻闻西闻闻,心神十分不定。我们给他喂了点水,它毫不客气地一饮而尽,看来在外面已经游窜了不少时间。看到狗狗干干净净、训练有素(听得懂“Stop”“Sit down”), 就知道肯定不是“流浪儿”。

也有过爱狗失而复得经历的我们,深知主人此时的心情,决定立即去寻找小狗的主人。我们找出Flossy留下的牵狗绳给小狗拴上。Flossy是我们家已去世的爱犬。

开始养狗狗时,我们没有经验,Flossy从院子里跑出去好几回。每次找她,我们都焦急万分,失魂落魄。幸好不是别人送回来,就是找到了。

说起Flossy,我和妻子的鼻子就要酸了。Flossy到我家时已经三岁,正好和我们的外孙女同年。是我们的一个朋友因新生女儿对狗毛过敏,不得已送给了我们。这是一只活泼、友善、招人喜欢的雌性中型犬。她有柔软、浓密的底毛和金黄色的披毛,尾巴像一朵花一样地整天翘得老高,走起路来骄傲而庄重。

Flossy和我们一起形影不离地生活了十年。和我们一起出远门,东到过波士顿、大西洋城,南下过克里夫兰、亚特兰大。也成了外孙女最好的朋友。每次过边境时,我们都有点紧张,怕带狗过关有麻烦,所以把她的有关材料都准备得十分充分;但一次都没有用上。边境官看到她那么漂亮,打个“哈哈”,就放我们过关了。Flossy的“面子”真大。

后来,Flossy不幸得了不治之症,花了近两千加币给她作了手术,延长了一段生命。病中经常因低血糖全身发抖,我们专门去美国的超市,买玉米糖浆喂她以缓解症状,这是我从网上查到的别人的经验。妻子腿不好,蹲不下来,每天总是坐在地毯上喂她几次。三年多以前,我们带着病重的Flossy从美国经千岛湖过境回多伦多。刚过边检,坐在后座的妻子突然发现身边的Flossy停止了呼吸:也许她是要硬撑到自己的家乡。妻子嚎啕大哭,就像失去了亲人。我强忍眼泪才开回家中……

当我们把捡到的这只小狗,抱出家门,看看它能否向家里走,它又回头往我家门看了半天,似乎在想:“这家人对我不错,我还有点舍不得走。”“不行我们就留下它来,这次来不及办证不能带到美国去,就先放到朋友家。”妻子和我商量着,我们正准备这两天去美国。当然还是应该先找找小狗的主人再说。

我对小狗说,“再喜欢你,我们也要先找找你的主人。合个影留个纪念吧。记住这个牡丹盛开的家。”照完相后,小狗就上路了,仿佛在说:“好,走吧!我带你到我们家去。”小狗走走停停,边走边闻,像是在思考:“家在哪儿呢?”“我想不起来了。”“闻一闻,也许能找到线索。”走到路边一个电缆接线盒子旁,翘起后腿小便,“尿点小便,做个记号,起码我还能找到这个新家。”小狗或许这样想。在和我这个慈眉善目的老头合了个影后又继续前进了。

走了一段路,遇到一位华人妇女正推着一辆童车,带一个幼童在“溜弯”,还有一个大一点的男孩戴着防护帽在她周围骑自行车。她告诉我们:“刚才有人找狗!他说家住888号(非真号)。”这下有希望了。是哪条街的888号呢?附近有四五条街道都可能有这个门牌。但找到小狗的主人已经完全有可能了。我们的信心倍增,继续向前走。

这条路的尽头拐弯这家篱笆高而严实,刚一转弯就遇到一个十来岁的华人男孩,这个男孩一看到我们牵着的小狗,就跑过来,一把抓起小狗的“双手”。一看就知道,小狗和男孩很熟,狗狗眯起眼睛像是在说“你怎么才来,我想死你了!”男孩气喘吁吁,情不自禁地几乎流下泪来,激动得连“谢谢”都忘了说,抱着狗就急忙回家了。我们若有所失,但还是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跟着男孩,我们向前没走多远,就看到了888号。但男孩没有进这家。原来他家是另一条路的888号,就在不远。男孩把狗送回家后,又去把大哥二哥找了回来。女主人忙出来道谢:“他们哥仨去打球,我在家发现狗不见了。”刚才这一家子全家动员四方找狗,个个累得不行。看到爱犬回到家中,人人都喜行于色、笑逐颜开。

我们是这个社区里最早来这里的大陆中国人,自打二十年前买房搬进,就没有动个窝,眼看着这里自己的同胞越来越多。这里没有豪宅,也很少见到名车招摇,但总是一片平和的景象。回家的路上,我们路过最美的一家庭院。以前常看到一对驼背弯腰的白人老夫妻在院里打理。今天却没见到,不知他们还在不在这里住了。 这时,又见到那位推童车“溜弯”的妇女,我们满怀喜悦地告知:“狗的主人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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