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中国将查非居民金融账户
2016-10-20 14:45:43
来源:星星生活

国家税务总局于10月14日发布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进行识别,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中国首次对外交换涉税信息的时间确定为2018年9月。

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从明年1月1日起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个人和企业,在开户时仅需额外填写一份声明文件,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对个人而言,需要声明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或者非居民。

根据日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对于外籍华人、外国永久居留权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如果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即属于《管理办法》所定义的非居民个人,中国金融机构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识别您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交换给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

如果仍是中国税收居民,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与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取得境外账户信息。目前,中国已经与10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安排),中国居民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可以根据相关协定享受境外税收抵免。实施“标准”不会造成双重征税,也不会增加个人和企业本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如果已经依法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则无须担心因账户信息被报送而产生额外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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