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2016-12-22 14:28:03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余若扬)安省审案速度甚慢,稍微大一点的案子,审结下来动辄几年。眼前正在安省高等法院审理的华裔女子滕秀金被控“一级谋杀案”,案件发生在2012年2月底﹐滕女被控也是3月5日,但到今日审理,距离5年只有2个月了。

加拿大最高法院最近就办案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检控之后,省法院必须在一年半内完成审理,省高院则需在2年半内完成。不过据说法院计算时间的方式有些特别,被告方浪费的时间不算在内。滕案虽然已经拖延了许久,也还能够继续审理。

有报道称,最高法院颁发该规定之后,许多地方取消了疑犯们的罪名,让他们自由离去,其中有两宗是谋杀案。最高法院认为,加拿大司法制度中存在拖延和自满的文化,需要更正。

滕现在没有律师,她已经有过数个律师,都是安省法律援助提供的。她也许寄希望没有辩护律师的情节,有助她在安省高院审结后上诉。也许她希望拖过5年,可以让她打掉头上的杀人罪名,恢复自由之身。不管怎么算,她这个案子的时间也是很长的了。

安省政府最近宣布,省府未来将增加任命13位新的安省法院的法官,和32名检查官,及相应的法庭工作人员。虽然这是法律界一贯的要求,但加拿大人工昂贵,法官和检查官的薪酬更是不菲,财务本来已经紧张的省府,又需破费了。

省府也有意改革保释制度。一些贫困家庭的年轻人,涉嫌犯下一些不算严重的罪行,因为家中无钱担保,只能羁留监狱。但加拿大监狱的标准不低,花费甚贵,关了这些小赤佬实在不值。改革之后,这类疑犯将在受到监控的情况下被释放。此外,检查官未来可能长驻警察局,帮助即时处理危害性不太大的刑事案疑犯。

其实,及时审理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造成安省法庭审理案件时间过长,自然是法庭负担过重,但增加人手又受财务紧张的约束。统计称,2013年到2014年期间,安省高等法院审结一宗案件的平均时间是514天,所以办案5年并不稀奇。

近期有机会全程观察了滕案的审理。感觉检查官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陈述的艺术。按照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被控的疑犯被假定清白,他们毋需自证这一点,而检查官需要证明疑犯的罪名。检察官们通过对证人的发问和提交法庭证据,逐步地给疑犯画像。法官则是球场上的裁判,法官规定什么证据可以上庭、什么证据不准许。有时虽然是确凿的铁证,可是因为取证方式不合法,就会被排除出去。铁面无情,一至与此。

滕案的控方举证已经完成。其中有些证据,不言自明,比如滕为老公买的将近200万元人身保险,获益人是她自己。但有些证据,其含义,陪审团恐怕还不那么明白。比如她在老公死后数日前往加拿大轮胎公司购买的一众工具,包括液压千斤顶﹐那和一级谋杀的罪名何干?难道验尸官认定黄栋死于勒颈窒息,就可证明疑犯预谋杀人吗?

明年开年第一天,1月3日,本案检察官做结案陈词,到时是否该揭开谜底了。

收藏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