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买卖房产(换房)过程中的贷款安排(一)
2017-02-10 18:19:15
来源:星星生活

2017年伊始,大多地区房地产供需矛盾凸显,二手房格外抢手,很多人看了一个月房子,没看到几套,且价格节节攀升,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有“惊诧”。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的纠纷越来越多,网上、微信里乱成一片,谈论换房计划的朋友莫衷一是。我也接到几位客户的垂询,我的建议是:没有做好买房房贷预批的情况下,不要卖房,一旦卖了,同样的价格买不回原来的房子,今年换房,贷款安排需要格外谨慎。

买和卖房产的交割时间是换房交易财务安排中的核心问题。换房交易中,最理想的状态是买新房和卖旧房的交割日期是同一天。如果借款人在同一天能完成买卖两个房子的交易,加拿大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都是“portable”的,即,“可携带式”,借款人可以将原有房产的按揭贷款余额带入新的按揭贷款,从而免除原有按揭贷款未到期引起的罚款。如果旧房的买主希望接手售房人原来的按揭贷款也可以。

例如,A将房产出售给B,A还有按揭贷款余额20万,如果B愿意接手A的贷款,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以接手A的贷款,A提前解除贷款合约没有罚款。我们称这种做法是“assumable” “可让渡贷款”。换房过程中,如果交接两处房产在同一天,财务安排会更加经济一些,但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而且有风险,一旦其中一笔交易出现纰漏或延误,则会影响另一笔交易,弄不好会搞得自己homeless,无家可归。

如果先完成卖房交易,则需要房主暂时移居临时住所,虽然比较折腾人,但财务上的安排是最简便的——将卖房款入账后,作为首付款用于买房交易。办事比较稳妥的消费者通常选择这种做法,麻烦自己,不麻烦银行。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先卖掉房子再开始找房子,通常情况下是边卖边找,不过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将卖房交易的交割日期安排在买房交易的交割日之前。未完待续!

本文试图说明换房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处理方法。每个消费者的财务状况和未来打算都不同,如果打算换房,建议先咨询银行,再动手操作。

作者 王红雨 有关详情 请致电:416-880-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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