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买卖房产(换房)过程中的贷款安排(二)
2017-02-21 18:34:32
来源:星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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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先买房,搬进新家后再装修将要挂牌出售的房产,则需要自己有足够的首付款来完成买房交易。同时,要找专业人士处理同时支撑两个按揭贷款的问题。大多数消费者的还款能力并不足以同时支持两个房子的按揭贷款,所以要找对银行。有些银行可以将即将出售的房产“视作”出租用房,并派评估师评估租金的市场价,再将市场租金乘以一定的折扣,以租金收入抵减的方法计入个人收入,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大多数人有能力同时支持两个按揭贷款。

例如:新房按揭贷款和其他支出总计每月4200元,家庭每月税前收入1万元;旧房预估租金2250元,银行按照租金收入市场价的80%来计入个人收入,即1800元;原按揭贷款和原房产其他支出每月1600元,用收支抵减法计算,即,完成购房交易后,每月总支出4200元,总收入12000(10000+1800-1600)元,家庭偿债能力4200/12000=35%,小于42%,因此,符合银行的贷款标准。如果不使用抵减法,使用直接法,完成购房交易后,偿债比例为(4200+1600)/(10000+1800)=49%,大于42%,因此不符合银行贷款标准。消费者自己很难搞清银行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因此,在打算换房之前一定要咨询清楚。每个银行计算的方法和标准都不一样,BMO使用的是租金收入抵减法,旧房视为出租房时空置率设置为10-15%,因此,对换房的消费者来说,财务上的安排更容易些。

如果在买房之前或之后将现有住房卖出,但买房交割日在前,卖房交割日在后,如果借款人首付不足,则可以申请过桥贷款(bridge loan),银行批准过桥贷款有个条件——原有住房已经无条件出售,也就是说银行要验证售房合同已经取消了全部条件。过桥贷款的利率通常高于按揭贷款利率,所以换房的消费者会在卖房后当天还清。如果出售房产之后结余较多,借款人可以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申请房屋净值贷款额度,买房交易交割时,使用额度项下提款来完成交易,待原有住房售出后,立刻将信用额度还清,从而降低贷款本金。

例如,原房产售价30万,尚有贷款余额18万,买新房首付款8万元,新房房价45万元,新按揭贷款24万,屋净值额度12万,过桥贷款1万元,新房房屋贷款总计37万元,买房交割日8月1日,卖房交割日8月20日。借款人在8月1日将首付款8万元交给律师,银行将全部贷款37万放款给律师,从而完成买房交易。8月20日完成买房交易后,借款人将过桥贷款和房屋净值额度项下的提款全部归还银行,借款人从即日起新的贷款余额只有按揭贷款24万,备用房屋净值额度12万。上述例子中忽略了交易费用未计,因为首付低于20%需要购买按揭贷款违约保险,因此房屋净值额度与按揭贷款的总金额为房价的80%。

换房过程中经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最常见的是买房交易已经无法更改,但现有住房没有售出。如果借款人首付款足以支持买房交易,情况比较容易处理,即,前面所讲的,临时将待售住房按照出租房看待,银行需要评估租金的市值。如果首付款不足就麻烦了,需要动用其他信用工具解决问题。

本文试图说明换房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处理方法。每个消费者的财务状况和未来打算都不同,如果打算换房,建议先咨询银行,再动手操作。

作者 王红雨 有关详情请致电:416-880-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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