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占便宜
2017-04-27 00:48:19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阿妍)人性真是不完美的。占便宜算是人性里最小的一个缺憾了吧。

我第一次买房时房主是位重庆人,从律师那里签字拿到钥匙,我们进入自己买的房子里,赫然看见一中年女性搭着梯子在拧厨房的灯泡。看见我们进来,讪讪地说:我马上就好了。我赶紧退出走到后院,那叫一个触目惊心,感觉好像有人掘宝似的,东一个小坑,西一片凌乱,这是怎么了?我二个月前看到不是这么脏乱差的后院啊,要是二个月前是这么个乱糟糟的样子,我怎么可能 买?!她终于搬着梯子走了。

回头细想:我们也是第一次买房,经纪也不算负责,没告诉我们什么是合同上注明是属于我们的。后来有了第二次买卖房子的经验,接触了不同的买家和卖家开始有些明白了。

第二次买房时房主是伊朗人,到了交接房子时我们拿着钥匙进入自己买的房子里,大窗户外一片绿意葱葱,树林间小鸟时来鸣唱,恍然生活在森林里。门前和后院整洁漂亮,芍药,绣球花,木槿花安然而恬静地伫立在花园里等候新的主人。这情景和二个月前看到的房子是一样的感觉。那感觉和东挖一片,西刨一个坑,那是截然不同的。

为什么呢?难道别人不知道每一株花都是要花钱买的,不懂得每一株花都是要付出汗水才能绽放的,不明白每一株花都付出了主人情感的,为什么别人搬家时就留下了呢?

好,现在轮到我搬家了。我极力制止了家人要东挖一片,西刨一坑的做法。在他们的声讨中,我只让他们想想当年我们第一次搬家时,面对前房主留下的一片狼藉我们当初是怎么评价他们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没有因为无法乘凉而直接不去种树,或者临死时干脆把树砍了。更何况,此花是你栽吗?是前房主留下的,前房主能有这样的高境界,你为什么就不能有呢?

占便宜确实是人性里无法克服的一个缺憾。有些人的做法是:我只拿合同上规定我可以拿走的。比方伊朗人在合同上明说有两个灯是一定要拿走的,因为是家人传给他们的。有些人是:合同上没写的我都可以拿走,小到一花一木,大到后院的露台。我们在俗世生活里活得就得如此混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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