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籍法修正案获通过 未成年人可自行申请入籍
2017-06-19 11:22:40
来源:星星生活

加拿大移民又现重大利好!6月15日,加拿大联邦参议院三读通过,批准了C-6法案——修改国籍法的议案。在总督签字御准后将成为正式的法律。

国籍法修改案的主要亮点是:申请入籍时间要求缩短,将从现在的6年内住满4年改为5年内住满3年;未成年人可自行申请入籍;语言要求降低;留加意图条款取消;公民身份更难剥夺。

胡子修参议员说,他在今年4月份提出一项修正案,去除了入籍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的要求,给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儿童,或者父母不能或不愿意申请的儿童提供了自己申请入籍的权利。这样可以确保达到所有申请标准并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儿童,特别是弱势儿童群体享有同等申请国籍的权利。“我深信加拿大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

这项法案即将成为法律,将会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这将是加拿大历史上增进儿童和青年权利的重要篇章。能够为此贡献一份微薄之力,我深感荣兴和喜悦。”胡子修参议员感谢倡议者、学者、律师以及社区成员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并感谢他们在过去几个月里所给予的支持和建议。

分析人士指出,根据目前加拿大的国籍法规定,申请入籍成为永久居民,至少要年满18周岁,或作为父母/监护人的附属申请。所以在考虑移民的时候,对子女的年龄风险需要非常慎重的考虑。这一新提案尤其对于安省和BC省的未成年人影响重大,这两个省3/10的居民都是海外出生的,都需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加拿大国籍。此外,这项修正案对政庇者也是有利举措,因为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无父母陪伴的情况下,在加拿大寻求避难。

在加拿大,一项法律的诞生需要经历复杂的过程,基本流程是:议员提出议案,然后交由国会审核。国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各经历三轮讨论和投票。三读通过以后,实质上的流程基本结束。之后就是礼仪性的最后一步,由加拿大总督签字御准(Royal As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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