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司法系统面临挑战
2017-06-22 11:21:44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记者余若扬报道)加拿大最高法院近期再次维护了前年限制办案时间的案例,为此释放了一名贩毒案犯,因为对其审理超过了5年。这个新的案例,可能有些让加国各省的检察院感到吃惊或者失望,不过在举国范围内,将办案时间的严肃性,提到了新的高度。

安省检察长称,最高法院的这个判例,强调了对刑事司法系统进行大幅度改革的重要性,使之更公平和更快。

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最高法院开辟限制刑事办案时间的第一个判例,发生在去年夏天,案犯名字叫乔丹。他被控藏有毒品和贩毒。但因对他的审理时间太长。总共49‧5个月,其中44个月的耽搁是控方造成的,为此取消了他的罪名。

最高法院认为,加国刑事司法系统,存在拖延和自我满足的文化。他们做出这样惊人的判决,是要冲击此种文化。他们做出了时间规定:各省初级法院,审理案件时间为18个月;各省高级法院,时间30个月,也就是2年半。

自从最高法院做出该判例以来,已经有一批刑事案被停止审理,案犯取消罪名。其中包括杀人,误杀,对青少年的性侵犯,等等。

去年11月开始的华裔杀夫案主角藤秀金,也是恭逢这个限制刑事案办案时间的好时光。怪不得开审第一天,她就向主审法官提出动议,停止她的案件,放她回家。

不过,当时她说的是术语,11B动议。笔者也不明白。但她自行提出11B动议,被法官否决之后,还不断提出。后来才了解,这是加国刑法的对办案时间限制的条款。

不过,乔丹是毒犯,她是一级谋杀的罪名。再说了,开审时,五年还没有到。而且其中也有可能有些时间是被她耽误的。总之,尽管她使出各种武艺,其中也包括胡搅蛮缠,但法官小心谨慎寸步不让。最终由陪审团落实了她的罪名。

最高法院近日做出的第二个相关判例,案中也是一名毒品犯,CODY。因其审理时间已经超过5年。初审法官将案件停止,罪名取消。但上诉庭以二比一的比数,认定被拖延的时间不过十六个月。但最高法院的七位法官一致认为,被拖的时间是三十六个半月,属于不合理。

有鉴于此,参议院近日发出一个解决该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五十项建议。其中一些建议被认为可以立刻实施的。比如,法院系统应该应用最新技术,“加强合作,增加信息分享的数量,改善效率”。此外,应该让法官们接受专业培训,以便更好地管理他们手中的案子,以避免不必要的拖延。

参议院的有些建议,可能会引起争议。比如如果审理时间太长,可以给疑犯财务上的补偿。人们认为,这建议是否能够通过宪法规定的审核,以及能否给法院足够刺激去加快进度,都是十分不清楚的事情。

最高法院通过取消案犯罪名来提出加快审理进度的呼吁,是希望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毕竟办案耗时甚久,侵犯到疑犯权利,对于受害人也不公平,应该及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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