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社交网络会影响到您的人身伤害赔偿诉讼吗?
2017-09-05 16:24:50
来源:星星生活

在这个数字媒体日益盛行的时代,人人上网,个个晒照,似乎已经成了大家每天的必修课。无论是平日里和三五好友的酒吧小聚,还是周末和知己好友的短途旅行,靓照频频出现在人们的微信、脸书等社交平台的朋友圈里,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然而,经历诸如车祸等人生意外变故、正在对肇事方或责任方提出诉讼的原告人,如果频繁在社交平台发帖,在和亲朋好友们分享人生喜怒哀乐的同时,也可能正在对自己的诉讼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譬如,有些伤者在自己的伤势还没有被最后确诊的情况下,迫不及待地上载意外当时的一些场景照片。有可能该名伤者只是想告诉关心自己的人,除了一些财物损失,自己并无大碍。但是,这样一来,也有可能引起他/她的理赔方—保险公司的关注,令他们有理由相信伤者并没有受伤。而事实是,有很多人是在意外发生后才逐渐发现自己除了软组织挫伤之外,还有非移位性骨折,甚至长期受到精神和心理的折磨,导致给自己带来永久性伤害的创伤后遗症。此时此刻,伤害已经造成,伤者则后悔莫及。

另外,在人身伤害赔偿案例中,理赔方也就是保险公司经常会使用的一招就是雇请私家侦探,全天候秘密跟踪伤者,试图寻找任何可以伤害到申请理赔者的蛛丝马迹。在社交网络普遍之前,这种办案方式是极为常见的,也是理赔方的主要侦查手段。如今人人上网,大家的社交和私人互动在社交网络上都可以一目了然:有伤者在其社交网络上毫无顾忌地晒出比基尼美照、四处旅行风光无限的自己,甚至还有以热衷健身拥有傲人身材腹肌为主题的炫耀。殊不知,这不但为理赔方省下数以万计的私家侦探费用,更为自己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例带来了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此时此刻,就算你是一位长期受到创伤后遗症折磨的车祸幸存者,也很难让理赔方相信,你是一名真正的伤者。

再来说说社交网络上的帖子内容。大部分的社交网络平台使用者在选择上载内容时,都会选择自己最完美的一面,甚至要通过各种应用程式把不完美的自己变得完美。也就是说,有时候人们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的当事人,并不是现实生活中那个人的全部。对在意外中真正受伤的原告方来说,这种被人工美化过的假象,很可能就是影响其索偿的根本因素。因为被告会说,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的原告,和诉状中描述的因伤痛而受到精神和身体双重折磨的原告,很难想象是同一人,也就是说,被告方会认为原告在诉状中的说法根本不可信,因为社交媒体中显示的才是真实的原告。

人身伤害理赔案例短则二、三年,长则数年,而对那些最终因受到永久性伤害而提出索偿诉讼的当事人来说,这个过程就会更加漫长。从另一方面来说,从意外发生时,到原告方接受誓言下问话,甚至到最后的庭审,非常可能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时此刻,原告方在回答被告方提问的时候,答案一旦和社交媒体上的内容不一致,甚至有很大出入,就会大大影响其诚信,证词也会被对方大力攻击为不可信。

在Goodridge(Litigation Guardian of) v. King这个安省的案例中,一名少女在车祸中遭遇割伤、刮伤,还留下了疤痕。在由少女的诉讼监护人代表她提出的诉讼中,其代表指出,脸上的割伤、刮伤致其“破相”,该少女因此遭遇严重毁容,年纪轻轻的她,右肩上留下的疤痕也会对她的未来带来永久性的伤害。

在庭审中,法官认可这名少女因车祸受到了伤害,但并不认为这些疤痕对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名法官引用该少女在其社交媒体脸书上发布的内容指出,这些伤痕和疤痕显然没有对她的正常生活带来任何影响,她照样正常上学、交朋友、约会,还在自己的脸书账号上发布自己的相片。甚至有一次她还做了人家婚礼的伴娘,穿了一件露肩的伴娘装。

当然,车祸伤者使用社交媒体的负面影响确实不少,但有时候,适当使用在社交媒体上的博客,描述自己因车祸受伤而令生活发生巨变,以及因此给自己带来的精神和身体的痛苦,也未尝不可,甚至有可能帮助律师更好地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

备注:以上文章仅供参考,并非法律意见,读者如需了解相关法律,或就个别案例寻求专业意见,敬请预约咨询本律师楼的律师。咨询电话:647-267-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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