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名字号有什么区别?
2018-05-15 15:33:07
来源:星星生活

中国古人的姓名和现代一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用来代表个人的符号。虽然今天我们依然注重姓名的寓意,但已没有了古人的字、号等,只是在秉承先辈姓氏的前提下,取一个字或两个字作为名。

但是,对于古人而言,名是名,字是字,号是号,各有独立的意思,不可混为一谈。那么,古人的姓、字、号之间有怎样的区别和讲究呢?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一个人出生三个月后,长辈会给他起第一个名字,这就是幼名。

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写得明确:“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此外,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分别是: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如晋国的僖侯名为“司徒”,宋武公名“司空”,就废了司徒、司空这两个官名。

古人的名有多种种类,字也有不同用途。起初,人们取字非常简单,往往只取一字,与“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这些名字中的“渊”、“牛”、“弓”就是他们的字。当然,有些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别的字辞,如陈胜字涉,项羽字籍等即是。

然而从宋朝开始,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家族辈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可见,古人的名字中,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象征着人的身份、地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

字,是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可见,在过去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的独占。

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如并列,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样,可以互为补充。比如陆机,字士衡,机、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辅相成。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

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

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以上字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这些别号,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

古代王侯将相、高级官吏、著名文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庙号,也是别号的一种。如称陶渊明为靖节征士,欧阳修为欧阳文忠公,王安石为王文公,范仲淹为范文正公,王翱为王忠肃公,左光斗为左忠毅公,史可法为史忠烈公,林则徐为林文忠公。而称奸臣秦桧为缪丑则是一种“恶谥”。

何时呼名?何时呼字?

《礼记·士冠礼》中记载:“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也就是说,走入社会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称他的字而不是名。因为古人看来,一个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来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的。而号可以在文章唱和时作为代称,也可以用来自称。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号以寓怀。”

此三者包含着个人的全部品格,是文化意蕴,生活情怀的体现,所以古人在取名、字、号时如此讲究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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