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夫多妻”合法?法官说只要有这个条件….
2018-06-19 17:38:53
来源:星星生活

(超级生活/晓晨) 爸爸妈妈加上一儿一女,这是咱传统观念中理想的的四口之家。然而在神奇的加拿大最近宣判的一个案子却让人震惊!

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最高法院把三名未婚同居的成年人全部确认为家里孩子的合法父母!法官Robert Fowler宣判的理由只有一句话:“这个结果对孩子好。”

这个住在加拿大东部城市的家庭,已经以“一妻多夫”的同居形态存在很久了,这个被称为圣约翰家族的家里女主人和两个男人都没有结婚,只是同居在一起。他们三人都支持一妻多夫女子怀孕的时候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

两名男子对此丝毫不介意,也不想知道到底谁是父亲,他们表示愿意成为“共同父亲”。

但在孩子出生之后,问题来了。当要填写新生儿出生证明时,官方文件只允许填写2个监护人,也就是1个爸爸和1个妈妈的名字。这让这个家庭觉得不能接受,于是他们全家把纽芬兰省政府告上了法庭。

代表省政府的反方律师表示,根据纽芬兰省儿童法不允许有两个人同时作为孩子的“父亲”出现在法律文件上。而且也不应该有超过两个人都被指定为儿童的合法父母。

然而大家可能都不知道的是:虽然儿童法不允许一个家庭有多个“父亲”“母亲”,但加拿大的法律却是允许多夫多妻存在的!

法官Fowler是这么看的:他强调法院的意见取决于对孩子最有利的事情!这个家庭和睦欢乐地住在一起已经有3年了,而且这个家庭为孩子提供了一个稳定而充满爱的环境。在处理儿童问题时,儿童及儿童的最大利益始终是法院判决的决定因素这一点已得到公认。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种特殊的家庭关系会损害儿童的利益,恰恰相反,否认2位父亲的身份会剥夺儿童拥有合法父权遗产的权利!

法官还说:“社会在不断变化,家庭结构也在随之变化。对于这3个年轻浪漫的家庭成员,3位(或更多)才是最完美的陪伴!”

法官最终判决圣约翰家庭的关系合法,两个男子都是孩子的合法父亲。

这不是小三上位的故事,这也不是我们以为的三角恋情!1母多父的家庭被法院宣判合法,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次而且以后可能遇到类似案情都会被判定合法。

在加拿大群婚不是非法的(尽管面临很多争议)早在2016年,CBC就曾报道过,群婚(polyamory)有别于一夫多妻(polygamy)是一种多于两人的多重伴侣关系,就是说婚姻双方都可以拥有多个伴侣,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伴侣还有其他固定伴侣,并且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里。

它并非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制也并非一夫多妻制,比如韦小宝与七个老婆言简意精就是“多夫多妻”!

当年夏天,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国范围对群婚家庭做出调查,发现其数量和影响力已经不容忽视。调查共接到来自BC省和安省,还有阿省等550个群婚者的反馈。其中有一半以上同其他两人保持伴侣关系,有23%还有孩子同他们一起居住。

有意思的是,大多数群婚家庭都是高收入,高学历的。有75%的受访者都在25岁到44岁之间;62.3%的家庭年收入在8万加元到15万之间;37%的是本科学历,19.2%是研究生,16.3%大专;23.2%的受访者家中至少有一个19岁以下的孩子。

加拿大还有个群婚倡导协会。协会主席Zoe Duff表示,多重伴侣关系是多厢情愿及平等的。他们希望与其他伴侣一样获得法律认可。例如所有配偶拥有平等法律权利,并推展至退休保障、继承权及财产分割权等。

卡尔加里大学家庭法研究所主任John Paul Boyd对全国群婚家庭做了调查,发现群婚家庭面临的问题有:经济授权,父母权利,法定关系,移居问题等。比如去医院看病时,家庭成员的另一名妻子/丈夫不会被要求离开。

写到这里,即使小编如此奔放不羁,也不得不感叹三观被刷出新高度!

”群婚“合法那哪还有什么隔壁老王,大家都是和睦一家人嘛。

论自由奔放,我只服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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