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接受凤凰卫视独家专访
2020-09-17 23:14:37
来源:星星生活

深度解析香港国安法相关热点话题

凤凰卫视记者黄芷渊日前独家专访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就《香港国安法》成效、香港暴力示威事件谣言、12名港人涉“偷越国(边)境案”等问题细致答问。


图1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接受专访现场

《香港国安法》成效显著 欧美制裁是“政治凌驾法治”

黄芷渊:《香港国安法》实施两个多月,至今拘捕了多少人?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成效如何?

邓炳强: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共拘捕了超过20人与《香港国安法》有关。法例实施前后,我们留意到很多人改变了立场,譬如突然说要与暴力割席,之前可能很拥护这些人,现在说你误会我了,我不同意港独等。大体上社会平静很多,相关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例如企图以言论分裂国家,或者用武力达至一些政治目的,很明显少了。可见《香港国安法》对维护国家安全绝对有正面作用,但我们也不能单靠一条法例,就可以让社会回复平静,要很多东西配合,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

黄芷渊:美国国务院早前宣布,暂停或终止特区政府与美国政府签署的三项双边协议,包括移交逃犯协定等。这对香港警方执法有影响吗?

邓炳强:如果因为政治凌驾于法治,而决定将逃犯移交协议等终止,这是令人遗憾的。得益的只有犯罪的人,只有罪犯,在美国犯了法逃去香港,在香港犯了法逃去美国,我觉得这样,最终是法治“输”了,罪犯“赢”了。

黄芷渊:英国早前也宣布停止向香港警察等组织提供训练,这对香港警队有什么影响?

邓炳强:同样地,如果有些国家因为政治而影响一些执法机构的交流,我感觉都是可惜的。以往我们一些同事在英国接受训练,但其实训练除了我们得益外,是透过交流,让双方得益。现在暂停了,其实对我们影响很轻微,因为我们也不是集中只在英国训练,我们还有其他国家。我们自己警队也有训练,我们仍然欢迎外国参与。

黄芷渊:美国宣布对你本人实施金融制裁,你有什么回应?

邓炳强:如果因为我执行国家安全的法例而制裁我,首先对我来说,这是没有意思的。
维护国家安全,这除了是我的职责外,也是我的荣誉。如果你因为我维护国家安全,可能影响到你的利益而要制裁我,那你就制裁我,你也不会吓怕我,只会令我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更加坚定!


图2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接受专访现场

回顾社会事件:谣言不攻自破 检讨辨别“真假记者”

黄芷渊:你上任警务处长时曾形容,获任命是一种荣幸,理应感到高兴,但对香港当时发生的事情感到哀伤,唯有在此工作岗位继续承担。回顾这场风波,此刻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邓炳强:回想起上任初期,香港社会很混乱,当时发生了中大和理大事件,动乱、破坏、扔汽油弹、纵火、不同意见人士被打等等。经历了几个月,社会大致上恢复秩序,止暴制乱初见成效,这方面我是感到欣慰的,市民恢复了安全生活。
在这一年的社会事件中,有很多宗事件令我印象深刻、难忘,特别是看见有同袍在处理暴力示威的现场受伤。其中一名同事,执勤期间被人淋泼腐蚀性液体,导致身体严重受伤。我记得上任第一天,我去探望他,我在想怎么安慰他,他竟然倒过来安慰我,说阿Sir你不用担心,我没事,我希望尽快归队,与大家并肩作战。同袍自强不息的精神,实在令我动容。

黄芷渊:过去一年,香港社会前所未有地撕裂,甚至很多人都只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所谓“事实”,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邓炳强:是的,人之常情就是眼前那刻看到什么,你就相信那刻的东西,很多人正是利用“我纯粹给你看一些焦点”, 大量地不停讲同一个讯息,希望错的都令市民觉得变真。甚至有人不断抹黑我们,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将整件事展示给市民看,正是我们要做的事。

黄芷渊:这与警方近月采取的自行直播新安排有关吗?例如有示威活动发生时,警方在社交媒体“开多窗”进行直播,并有警员出镜“报导”现场情况?

邓炳强:对的,这是我们警方近几个月采取的新模式。因为过去我们看到,部分媒体偏颇地进行报导,对市民不公平,他们看到的只是现场事实的其中一部分,不完整,所以我们决定自己做“直播”,我认为这是对市民负责的做法。

黄芷渊:早前警方有另一新采访安排,要求“公民记者”在“橙带”封锁线外停留采访,但另外安排部分媒体进入封锁线内范围采访,这界定准则是什么?新闻自由VS执法行动,两者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邓炳强:警方非常尊重新闻自由,在不影响行动效率下,我们尽量协助真正从事采访的记者完成他们的工作。什么叫“真正从事采访”?
第一,他们不是参与示威等活动,只是进行报道;第二,不刻意阻碍警务人员行动;第三,不会攻击我们警员或对其造成危险。
过去一年,街头部分穿“黄背心”的人,企图让人相信他们是记者,但其实部分人参与示威行动、阻碍我们拘捕疑犯、甚或扔杂物到马路堵路、不停骂我们警务人员,甚至挑衅我们。究竟这些人是否真正从事采访工作?我不肯定。
虽然香港记者协会提出,任何人可以做“公民记者”,有权进行采访。我同意,但这些并非我们所指的从事“正常采访”。因此,我们警方采取比较小心的方法,以确保同事的安全和行动效率,以“橙色带”围封作区分。
例如,部分进行“正常采访”的记者,是否可以再走前一点?这是我们的试行先导计划,我们希望增加采访的方法,让“正常采访”记者可以更近距离进行采访,我们进一步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协助。
当然,这样的做法在社会上有不同的反应,不同的看法,所以我们现在也在检讨,如何用一个比较客观的方法,令一些真的“正常采访”工作的人,可以走近一些,与一些穿黄背心的“任何人记者”有一些区分。

黄芷渊:你如何评价香港现时的警民关系?

邓炳强:香港支持我们的人有很多,我们在街上执勤的时候,很多市民会给我们一个大拇指,叫“阿Sir加油”!
曾经有一个80岁的婆婆,她看到我们同事很辛劳,吃饭都没有时间,蹲在街边吃饭盒,她决定去世前将她一生的积蓄捐出来,买食物给我们,这件事令我很感动,我觉得香港支持我们的人有很多。
当然,也有一些人对我们有不同看法,例如抹黑我们,一些犯法的人、想犯法的人、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他们抹黑我们,令市民不信任我们,意图打击我们的执法能力。但这些想法是错的,事实就是事实,我们警方会尽快澄清,将事实展现给市民看,对真正的事实做全面报道,给市民看到真相。譬如,831死人谎言,又例如,新屋岭有性侵事件,这些谎言都一一被我们反驳和被事实捣破。
香港警队不能没有市民的支持,市民也不能没有警察。现在,有一部分人对我们有误解,所以首先,我们要将真相说出来,澄清不正确的消息,加强执法的透明度。例如新屋岭事件,我们邀请议员和媒体去参观,我们除了继续专业执法外,还相信时间会证明真相,市民有一天会看得到。


图3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

12名港人涉“偷越国(边)境案”属内地司法管辖范围

黄芷渊:早前12名香港人涉及“偷越国(边)境案”被内地当局截获刑拘,你在8月底见记者时说,当时还没接获内地通报相关情况,香港警方会继续跟进,现在最新情况如何?

邓炳强:是的,在我上次见记者的翌日,内地就根据两地的“通报机制协议”,通报我们拘捕了12名香港人;我们也根据通报机制,第一时间通知了涉事人士在香港的家人,也因应部分家人的要求,将他们希望得到的协助,转介香港入境处的“港人在外求助”的机制。
首先要等他们在内地,相关案件完结,例如内地要调查,调查结束后,究竟是否作出检控?如果检控后,是否有判刑?要等整个流程结束后,我们就会根据机制,可能会要求将这些人送回香港,继续在香港进行未完成的流程。因为12人在香港也涉及其他案件,包括暴动、袭警、违反《香港国安法》有关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其中一人被警方通缉,其他11人获保释,但不准离开香港。

黄芷渊:过去曾有港人因偷渡被内地截获,并被遣返香港处理,特区政府或香港警方能否提出要求内地直接将涉事的人士遣返香港?

邓炳强:首先我们要尊重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权力,如果相关人士在内地有犯案的话,必须根据内地的刑法先处理,再将他们送回香港。任何司法管辖区都要尊重另一个地方的司法管辖权。我们不能够干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同样地也不应该干扰我们的工作,我想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尊重。

黄芷渊:所以假设12人在内地被判入狱,是需要在内地服刑完才商讨移交香港的事宜吗?

邓炳强:是的。这是一件刑事案件,包括有人偷渡。为什么要偷渡?我不知道,是否因为有人担忧在香港犯了法要上法庭被检控要坐牢,所以要逃去内地?我不抹煞有这样的可能性。我认为,任何人做事犯法,就要被拘捕,要面对法律责任,在香港是这样,在内地也是这样。


图4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和凤凰卫视记者黄芷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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