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理财工具――RRSP浅析①
2002-08-05 20:24:33
来源:星星生活

常年生活在加拿大的人,对RRSP早已是耳熟能详了。有这样一个说法,加拿大一年分为五季:春、夏、秋、冬和RRSP季,此RRSP季即是指每年一二月间金融机构大力促销,广大百姓在年度截止日前争相加入各类RRSP这样一个特殊阶段。RRSP也是每年联邦预算案的必谈项目,可见其上及国家下达百姓的重要作用。对于很多新移民来说,虽常听常见,但对它的真正理解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未必十分清楚。以下我概要介绍一下它的基本要点和相关利益。

RRSP是注册退休储蓄计划的简称缩写,始创于1957年,近二十年间规模扩展尤其显著。简单地说,就是联邦政府通过延税的优惠措施,鼓励纳税人在工作期间逐步积累一笔退休养老金。移民来到加拿大,大家对于“税”这个概念的认识可谓刻骨铭心,税收制度是加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而对大多数居民来讲,税款是这一辈子从口袋里掏出的最大一笔钱。RRSP正是政府在此极为重要的项目上给纳税人以优惠,首要目的是鼓励纳税人为自己创造退休后的生活来源,客观上减轻了人口老化的社会负担。而对个人,更直接的利益是延税的优惠,即在当前税务年度内少交或获得多退的个人所得税,而且RRSP的投资收益也具有缓税的优惠。具体来说,每年用做RRSP供款的收入所得不必交当年的个人所得税,RRSP帐户内产生的收益(利息,股息,资本增长等)也不必交当年的个人所得税。目前RRSP年度供款额的上限是前一年收入所得(Earned Income)的18%,截止到2003年,年度最高供款额不得超过$13,500。若有养老金调整额(Pension Adjustment),需从中减除。例如:若您的2001年工作所得是$40,000,您2002年可存入RRSP的最高额是$7,200,假设您2002年适合的税率是30%,则此$7,200从应税收入中减除,即2002税务年度可省税$2,160($7,200的30%)。又如:若您的RRSP帐户内已有$10,000,并且年收益率为6%,则一年收益所得的$600也不用申报所得税,但若此$600收益产生于非RRSP帐户内,比如是银行存款利息,必须算做当年收入而报税。

按规定,RRSP的持有人在69岁当年必须结束此计划。但并非一定等到69岁才能从RRSP帐户中取款使用,您可随时从RRSP中支取资金,但所取款将被CCRA(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视为您当年的收入。RRSP并不是一个特定的金融产品,而是方便灵活的储蓄投资计划的统称,大多数金融产品都可经注册(Registering)而成为适合于RRSP投资的品种,比如互惠基金(Mutual Funds),债券股票,GICs等等。基金证券服务机构,银行,信托公司等都可成为RRSP的服务提供者。那么新移民朋友是否应建立自己的RRSP呢?我的建议是明确的:在条件具备时尽快建立RRSP投资帐户。所谓条件具备,简单地说,就是有适合的收入来源,每年除必要的开支和基本保障外,用满RRSP的额度。不论是短期还是从长远来看,都是十分有益的。

有关RRSP的其他内容和各种实际应用以及规定限制,种类选择,转换安排等等,我希望以后有机会向大家陆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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