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理财工具――RRSP浅析之四
2002-08-25 05:01:18
来源:星星生活

自从联邦政府推出全国性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以来,虽然其主旨从未改变,但其中的具体规则已修订了多次。目的当然是为更适合纳税人的需要。除已介绍过的基本规则外,以下是RRSP的几点相关补充。

配偶RRSP(Spousal RRSPs) 其最主要的利益在于退休以后配偶之间的收入分配。具体说来有三个好处,首先利于降低两人所交的所得税总额,其次可避免老人金(OAS)因当时收入过高而被索回或征税,第三可获得尽可能高的老年人(65岁以上)税收减免(Age Credit)。

配偶RRSP的建立程序与个人的基本一样,所不同的是,配偶是此RRSP的持有人。举例说明更清楚些,某先生为其太太设立一个配偶RRSP,他太太即是此计划的持有人,RRSP内的本金及收益在一定年限后取出或计划结束时,是以他太太的名义计算相关税收。一般来说,此配偶RRSP的供款人是这位先生,年供款额不得超过年度最高供款限额,即他每年给自己的RRSP和配偶RRSP供款总数不得超过他的年度供款限额。所以,设立配偶RRSP并不能提高年度供款限额。需注意的是,若在配偶RRSP建立的头三年内从中取款,将受归源法则限制,即供款人(而不是计划持有人)将被课征所得税。

受益人(Beneficiary)的设立 若RRSP的持有人去世,其RRSP内的资产将被CCRA(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视为最后一年的一次性取出,在这笔资产被继承前必须缴清当年的所得税。就是说,人虽死了,税还得照交。避免的方法是将配偶或未独立的(Financially Dependent)子女,孙子女设定为RRSP的受益人,在发生不幸时,此RRSP资产可全部免税转成受益人的RRSP。

RESP中的资金转入RRSP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子女的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中的钱可以转入父母(供款人)的RRSP中,最多转入限额是$50,000。前提是:RESP至少已建立10年,并且其受益人(子女)到21岁仍未接受适合的高等教育。同时,RRSP的持有人(父母)有足够的未使用额度(Contribution Room)。这一作法的利益在于,将RESP中缓税增长所获的收益免税转入RRSP,也可将其视为一个特殊的RRSP供款来源。

外国资产(Foreign Property)比例限制 目前,联邦政府规定RRSP投资中外国资产所占比例不能超过30%。投资于加国以外的市场,往往能使投资人获得更高回报的潜力,也可以更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经济学者的调查报告曾表明,世界主要证券市场的总体表现常优于加拿大证券市场的表现。所以,投资者应充分利用RRSP中投资外国资产的额度。但要注意,如果投资国外证券的本金加收益超过30%限额时,超出部分将会受到特别的税收处罚。

以上是一些概括性的介绍,具体实施还要依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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