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留学生问题 (之二)
2003-04-09 15:53:10
来源:星星生活

近来各大中文网站和报纸纷纷传出于今年5月1日起,凡技术移民、企业移民和投资移民必须在原居住地提出移民申请(详见联邦移民部公布的移民法中的R11条款) 。舆论认为,之所以对留学生不利,是因为原本一部分可以在加拿大本地申请移民的留学生,会因为该条例的实施而必须回国申请,对那些想毕业后边工作边办理移民申请的留学生增加了困难。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该条例对留学生积极的一面:政府的用意其实是针对留学移民当中造假案例太多而不得不采取的制约措施,而并非意图将花费了许多财力人力培养出来的留学生拒之门外。有了这个根本,笔者反观该条例对留学生的不利因素,结论只是对靠弄虚作假维持学业申请移民的留学生才真正不利,而对大多数留学生并不存在留学转移民的根本困难。当然,受池鱼之殃,的确存在如申请过程拖长、必须回国递送申请表格资料等不利的负面影响。但是,也应该看到,有如下几个因素,值得留学生们考虑:

1、该条例虽然得以实施,但华人各界反弹强烈,更有律师和移民服务公司欲集体抗诉的可能。因此,该条例在实施期间变数仍然很大,这样,毕业的留学生最好能够继续留在加拿大一年,边工作边静观其变,因为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境内等候移民政策的变化是不明智的。

2、即使移民政策维持不变,也应该争取留在加拿大、以获得移民官主观比较看重的北美工作经验,这样,在将来申请移民时会比较顺利,否则,刚刚毕业的学生与国内技术移民相比将不存在工作经验的优势。

3、留学生离开加拿大而回中国,在申请移民的漫长过程中,将逐渐远离北美社会,所学的专业将渐渐脱离北美的发展需求,这样,即使他们的移民申请将来成功,一旦再次踏上加拿大土地,也难以在短期之内找到适合的工作机会、他们国内的工作经验更难以得到北美公司雇主的认可。

总之,冷静面对该条例带来的影响,仔细分析自己目前的处境、长远期望和短期目标,一定能找出适合自己的道路。在这方面,我们华人各界应该给留学生们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移民律师和移民服务公司更应该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甚至为他们向政府有关部门呼吁。

还有,笔者在《星星生活》报第78期《再谈留学生问题》一文中曾经提出,老移民不能片面从帮助留学生向政府呼吁理解的角度来帮助留学生,更应该从半个家长的身份引导留学生自制、自强和自立。否则,不但在政府眼中造成极坏的印象和影响,也耽误自己的前途和父母的愿望。从这个意义来讲,该条例“帮助”了某些留学生。

作为热心帮助留学生的IT人士,笔者创办的Ebrain Technologies Inc. (易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出台了帮助毕业留学生的招募计划,为有真才实学、愿意留在北美工作的留学生朋友提供正式的工作Offer。详情请查看本公司的招聘广告,或来电咨询(416)-5588911。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