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我不是走私起家
2003-05-12 17:43:39
来源:星星生活

「霍英东韩战时期靠走私起家」这句话曾流传三至四十年,现时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霍英东,趁嗵其满八十岁大寿前,终于现身向传媒澄清说一句:「当年我不是走私起家。」

香港太阳报报导,霍英东被扣上「走私」的帽子,背后与50年代「抗美援朝」大有关系。1950年,美国当时发动侵朝战争,内地人民志愿军开展抗美援朝的战争。战事开始后,联合国通过对新中国实施封锁制裁禁运的条约,当时的港英政府亦加入禁运,禁运对抗美援朝战争带来重大打击,在欠缺汽油的情况下,坦克及大炮都无法启动。中国人民政府于是立即开展海外组织抗美援朝物资的工作,可惜纵然有商人可以采购到物资,却无法运送到内地。

当时刚结束东沙岛采集「海人草」艰苦生涯的霍英东,拥有十多条船和一间修船厂,他忆述说:「当时全香港大概只有我这么多船,而且我是水上人,熟悉港口情况,所以他们找我,要求我协助把物资运到内地,我只是负责运输,收取运输费。」

霍英东说:「50年至53年我们几乎晚晚开工,白天要联络、落货,晚上开船,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们加班抢运,两个星期全部运到蛇口,一天也没有耽误过。」

他当时是直接参与及指挥,也要「派」给海关及水警,但不代表绝对安全。曾试过有渔船被截获,须上庭罚款,也试过被洋帮办上船查牌,洋帮办不由分说就对他拳打脚踢,大皮鞋就直往心口踩,仲惨过俾日本仔打。他说:「如果说我是为支持抗美援朝,打破封锁禁运,那是骗人的,我没有那么高的认识,但说当时我一点认识、一点想法也没有,也不是事实,要光是赚钱,还有很多方法,并不一定要走这条路,而且走这一条路赚的钱并不是很多,所以可以说是一种自觉与不自觉的行为。」

霍英东不讳言,三年的「海上运输」为他带来一定金钱回报,但钱并不「易赚」,反而赚得「公道」。无奈至60年代,港英政府要打压他,当时他从事房地产业,发明「卖楼花」,但港英政府却诸多刁难,美国领事馆又把他的星光行列入黑名单,美资公司不准租用,连所有官式活动也排斥他,因为他曾经「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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