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可从事人民币业务
2003-11-11 06:04:55
来源:星星生活

中国的银行管理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从12月1日开始,外国金融机构可以在允许它们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地区申请开展中国企业的人民币业务。目前,30多家获得许可的外国银行只能在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和武汉为外资企业和非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服务。

据报导,银监会宣布,将向外国银行开放另外四个中国城市,允许它们在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也开展人民币业务。这使对外国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扩大到13个。

中国在加入世贸时做出承诺,保证在两年后允许外国银行从事人民币业务,在五年后废除对外国银行在地理和客户方面的所有限制。目前,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国建立分行,申请开展人民币业务的执照,也可以购买中国国内银行的股权。

据中国媒体报导,到七月底为止,中国已经批准了37家外国银行从事人民币业务。中国当局目前正在修改有关外国银行购买中国国内银行股权的规定。消息灵通人士说,将允许外国金融机构最多持有中国国内银行25%的股权。

到七月底为止,外国银行在中国建立了211个代表处,151个分行,但是它们只掌握中国银行市场很小的份额。目前,中国国内的银行市场有百分之七十掌握在四大国有银行手里。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字,中国的人民币储蓄在今年头三个季度增长得很快,到九月底为止,达到二十万三千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增加了三万二千亿元,比去年同期高出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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