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工钱记事――也和Glamour Look 有关
2003-11-26 22:56:16
来源:星星生活

读者来函

编辑们:你们好!

看了第109期《星星生活》上有关 Glamour Look 工人追讨欠薪的报道,不禁感慨不己。我是今年初就没在那里工作了,不过同样被欠了钱,一直在追讨之中。这期间体会很多,不说不快,于是写下这篇文章。虽有些嗦,但我想多写出一些细节,因为这些都是真实的。

星星生活读者齐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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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生活读者齐不平来稿)一切都源于那家著名的化妆品厂 Glamour Look,我在那里做工及离开那里之后都还不知道它原来在多市华人圈中如此出名。我今天想讲的就是从在那里做工引起的一段故事。

去年12月中我去那儿做了一名杂工,虽不是什么体面的活,但我做得倒也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到了今年三月,因为做事太勤力被 Laid off 了。可是我三个多月的加班费(Overtime Pay)和遣散费(Termination Pay)都没给我。节假费(Vacation Pay)也没给足,总共约欠我800多元,令我心情十分不畅。

于是我就去找公司负责发工资的会计,她让我找老板娘。老板娘可是工厂里第一忙人,总是找不到。当时心里总觉得加国是公平的社会,欠债总得还钱吧,心想这钱总能要回来。就经常致电工厂问候老板娘,留了几次言,从不见复。不过总有一次她接了电话,我把情况一说,她让写个书面的东西,我想也好,就写了一份给她。

可惜之后是如犀牛入海,只好又去找她,不在。又找会计,因为当时书面文件是交给会计的,会计说她不能做主,还得找老板娘。于是又常电话问候,但这回她失踪了。

后来一打听,说是老板家里内哄,老板娘跑了。我一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嘛。何况方丈还在呀。就致为致电问候老板,但他和老板娘一样,不回电。不过问候多了,有一次我问候到了,老板说给老板娘的书面材料他没看到,也找不到了。让我再写一份给他。

我就又老老实实的写了一份给他,但又是有去无回。去问会计,仍称作不了主。再次打电话给老板,打了M次,又给我找到了,他贵人多忘事,经过再三提醒,勉强记起一些,又说做 Payroll 的不是公司的会计是外面的人,每周来一次。我问周几来,他说周二,让我找这人。

到了第二周,周一我就打电话去公司问该人来了没,说刚好来了,我暗想还好,否则又给他拖到下周。可是该人也说她管不了。我心想这老板外貌也算仪表堂堂,如何做事这般不济,欠人工薪也有心赖脱。我只好又亲自上门,到了门口,Receptionist,一名广东小姐(或少妇)态度不善,但我也没和她一般见识,只是说明来意,她不愿意通知老板,百般开导也不行。还好后来一个洋人 Receptionist 给我通知了一下。

老板当然不赏脸,让会计来见我,说是在叫我写一份有准确工作时间的东西来,搞得似乎要精确到秒才好。其实工厂每天划卡,纪录一清二楚,他们分明是在推塘,想赖掉我的钱。我当然不答应,即便我很有钱也不答应,何况我没钱。

我让广东人叫老板来,她却把保安找来了,做得不聪明,可是她自认为聪明,其实我心里倒有叫警察来的想法,可是我当时在读《圣经》,基督说原谅人七次不够。我就又原谅他们一次,再者那个瘸脚保安和我还算很熟,不想让他为难。

回来后精心想了一下子,对老板很失望,他非常没有诚意解决这件事情。我去咨询了一个移民援助机构,一个说英语的华人说我最好去劳工部(MOL,Ministry of Labour)投诉,她帮我写了一个讨钱的 Statement,我同意了。她写完我看了一下就复印了一份寄给老板,让他两周内答复,否则我会去 MOL 投诉。怀着对浪子回头的期望,等了两周,他又让我失望了。

我只好去到 MOL,填了Claim Form,MOL 的人说,回去等通知吧。等了两周,来了封信,告诉了我的 File No.,又过不久来信让我7月去 MOL 和雇主及 MOL 的人开会,叫 Fact Finding Meeting。

开会那天,我带好要求的材料早早赶到位于 Midland 路的 MOL 分部,等了半天,出来一个黑人女官员。长得很像美国的女安全助理 Rice 女士。我想一定是个聪明人。又等了一会,老板方面没人来,连个电话也没有。于是我就和“赖斯”开了个会,把情况陈述了一遍,把材料复印件交给她。“赖斯”问了些东西,做了纪录,然后她让我回去等,问等多久,说两个月内给答复。

时光飞逝,转眼两个多月了,九月过了大半,MOL 仍旧无音信。打给“赖斯”,她从不接电话,总是答机侍候。我打得多了,知道不行,就打另一个前台号码,转去 MOL 的 Manager 处,说了我的 File No. 和情况,她说去问一下“赖斯”。一会儿她回来说,“赖斯”还没搞完,要多些时间,我问多久才好,已经超过二个月了。她说本月之内吧,我只好说行。

没几天,邮局来账单让我区取快件,吓我一跳,不知何人寄来。赶忙跑到邮局一看,原来是“赖斯”寄来的,本来感觉还挺安慰的,可是拆开信一看,不由哭笑不得。原来“赖斯”经过两个多月的精算,得出结论是老板还多给了我工钱。所以我不该有加班费,只能有遣散费和不足的节假费。感谢上帝,他没让我付钱给老板。

我把她附在后面的计算方法看了一下,大吃一惊,原来她把我没有加班的几周的正常上班时间全算为零,这样就算把加班算上也比我 ROE 表上老板给出的时间还少。我想了一下,ROE 的复印件给了她呀,为什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如果我是她的小学算术老师,一定给她一个鸭蛋。

想来想去,想到两种可能,要么是“赖斯”算术太差,要么就是做事心不在焉,不懂在想什么东西。想到这里不禁悲从中来:我们交的税就用来养这种素质的公务员,太不值得了。

不过加拿大虽然有这种公务员,政府部门的运作效率也不高,但法规制度还挺公平的。因为信后附了一张纸,言明可以上诉。看到“赖斯”在第一页写的“我相信这可以让你满意了”(I trust this is satisfactory)我就气不顺,决定去安省劳工关系局(OLRB)上诉。

又花了几天上网查了一下 OLRB 上诉的要求,并打印了表格。再花半天写了一个 Statement,把东西整齐了,就又拖着沉垂的步伐去了 OLRB 。递上了 Appeal 的东西后,过了几天,OLRB 来了封信确认收到了。

又过了一天,我出门散步,碰见一个化妆品厂的旧同事,告诉我化妆品厂要申请破产了,并问我钱要回没有,我又大吃一惊,原来在加拿大欠钱还是有办法不还的。

我马上打电话给 OLRB 的人,他们还好,接听电话。把情况一说,他们建议我不如撤诉,快让 MOL 去收钱,可能多少还能收些回来。无奈之下只好发了传真撤回上诉。过了几天又打给 MOL,又不接电话,我只好留言说明第二天登门拜访。

第二天,我到了 MOL 又见到“赖斯”,这次看上去她就显得没以前那么机灵了,又说让我去上诉怎样怎样,原来她还很耿耿于怀。我说我上诉是因为你的算术错了,而且我在两周内撤诉。根本不影响收钱。我向她做了个什么努力去为我收钱,她无言以对,只说等公司自己交来。呵呵,真有趣。

她无脸面对我,就找来她的上司和我解释,经过一堆 Sorry 之后,她给我 Receiver 的电话,让我和他们联系。我说你们不打,倒让我打。我打有什么用,他只好说他们也没用。

听到他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只好让他们继续关注,然后动身准备回去了,浪费了半年多时间精力,钱没讨回来,到是花学费上了一堂大课,可惜不是公费。走之前,我还是要了 Receiver 的电话。

钱真要不回来了吗?事情其实还没有结束,之后的事下次有机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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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辛酸血泪:三百员工追工钱讨公道(《星星生活》第109期,10月31日出版)
http://www.newstarweekly.com/news/viewarticle.php?t=2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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