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税问答(3)
2004-01-25 03:18:42
来源:星星生活

问:我于2003年二月来到多伦多,曾在工厂做过工,在餐馆洗过碗(现金),现在某家公司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请问我今年如何纳税?
答:每年一月底或二月初,你会收到来自所有工作过单位的T4表,这是填写纳税表的依据。不要漏掉现金收入部分。如果不能得到T4表,用工资单亦可。加拿大收入税制是:依据超额累进税率自我计算(Self-Assessment System of Progressive Taxation)。每年二月起,纳税人都可到邮局或税务局免费领取纳税表及填表说明,根据T4表及相关资料填报,并于四月底以前邮给税务局即可。税法规定:税务局保留六年的审查权利,即纳税人必须将纳税相关资料保留六年。新移民如果对加拿大的纳税系统不熟悉,可请会计师或专业人士代办。

问:我们夫妻的年收入比较高,听说在加国要交很多税。是否有少交税的办法?
答:所有的应税收入(Taxable Income)都要报税。纳税人有权利进行合理避税,即提高支出降低边际税率(Marginal Rate),从而减少税款。方法有:1.开办无限公司,公司的各种费用可起到抵税的作用,与个人一并报税。有限公司必须单独申报,并附有正式财务报表;2.用于自雇的支出;3.用于专业人士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4.为了工作或学习而支付的搬家费用(须超过40公里);5.托儿费;6.老人看管小孩,可支付合理费用;7.投资损失;8.有海外收入的,可扣除海外相关费用;9.申报房租收入时,发生的相关的费用,如水电、维修费、房屋保险等;10.若在家办公,使用面积为25%,则可将家庭支出的25%计入抵税费用。

(撰稿人:Adam 李呈全 416-277-3632 或[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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