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名人榜会是一个黑名单吗?
2004-02-12 03:22:4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记者伊绍慧报导)美国知名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中文版2月10日在北京首次推出“中国名人榜”,覆盖影视、体育、出版、传媒等领域的100位“名人”浮出水面,其中姚明位居榜首。但这个以金钱论英雄的名人榜刚一面世就引起一些上榜者的声讨,并遭舆论质疑,在互联网站上也招来诸多批评,更有人认为名人榜会像“中国富豪榜”一样,是另一个重点关注涉嫌逃税的黑名单。

**百位名人最低也过百万

根据《福布斯》的“中国名人榜”,在综合评价榜中,篮球明星姚明以最高的平面报道量、网络搜索量和排名第二的年度收入荣登榜首。而其余跻身前十名的全部为影视、歌坛等娱乐圈红人:包括电影演员章子怡、赵薇、巩俐、周迅、李连杰,歌手王菲、黎明等。按照《福布斯》打榜的惯例,上榜名人的年度收入被逐一公开。入榜前10名的名人年收入都超过了1千万元人民币,排名榜首的姚明去年的收入更高达1.2亿元。在所有100位名人中,去年最低收入也超过百万人民币,收入最高的演员李连杰,更年入1.4亿万元。

按照《福布斯》中文版编辑郝兵的说法,名人榜是将不同领域的明星放在一起比较,行业覆盖影视、体育、出版、传媒等领域,同时综合了年度收入和媒体曝光率等评价指标。而年度收入更是名人榜最重要的评价指标。

**上榜各方反应不一

由于《福布斯》的“中国富豪榜”每次公布后都会引发上榜者是否涉嫌逃税的争论,甚至导致一些富豪遭官方查处,中国富豪们对富豪榜都颇有戒心。而这次中国名人榜公布的财富部分也引起一些上榜者的声讨。一些人担心名人榜会像《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富豪榜”一样,是另一个重点盘查涉嫌逃税的黑名单。

四川新闻网的报导称,上榜的部分明星分为三派,其中不少人对这个榜单一无所知,对自己能上榜也表现平淡,但很多人对榜单上公布的个人年度收入数字表示抗议,认为失实;有人以不方便透露予以搪塞;而有的人一听,就在电话那端作惊恐状。认可派包括章子怡、黄豆豆、赵宝刚等人。否认派包括雪村、孙楠、胡海泉、英达、姜培琳、吕丽萍等。中间派则包括李亚鹏、赵本山、周迅、刘嘉玲、杨恭如、李冰冰、范冰冰、余秋雨等。

认可派的赵宝刚说,去年交的税还是挺高的,分红也高,480万元啊,我想可能还是有那么多吧。否认派的胡海泉说,我们收入有2000万元,这也太悬了吧。我觉得搞这样的排行榜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根本没有任何权威性可言。如果因为这个所谓的名人榜而搞得又有人查我们税的话,我一定会起诉这家杂志社。被归为中间派的赵本山经纪人赵钢说:有这个排行榜啊?本山的收入是没法证实的,也不知道这个数据他们是怎么来的,我也不知道是否准确。

沈阳今报报导说,据一位娱乐圈中的资深经纪人透露,此次登上福布斯2004年中国名人榜的大部分明星的收入绝对要比榜上列举的数字还多,但是一些明星不愿表态的原因主要是担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尤其在“吴若甫事件”发生之后,明星对待这个问题就更加小心,而且还涉及到上税等方面的问题,个人收入对于很多明星都是讳莫如深。

这位经纪人认为排行榜上那些体育明星的收入就十分贴近,而那些演员、歌手算起收入来则偏差比较大,他们有自己的经纪人,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有房地产、股票、服务业公司等方面的额外收入,这些都是无法估计出来的,而且有的公司根本不是以明星本人的名头开立的。

**名人榜肯定水土不服

北京娱乐信报的分析指出,中国内地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人把演艺圈的收入情况调查排行,这当然是件好事儿,但既然是“第一次”,就难免有失准之处。中国内地的娱乐业毕竟有其特殊之处,单靠适用于其他工商行业的统计方法来套用于娱乐业,肯定水土不服。

文章认为,如果要对这份名人榜作些评价的话,那最好的注脚就是三个很流行的字:不靠谱。文章说,自从福布斯在中国推出“中国富豪排行榜”以来,闹出的尴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1999年,当年的刘晓庆威风八面,名列中国“富豪”第45位,没过多久,刘就被税务机关重点关注。到了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再清楚不过了,刘晓庆在公司经营方面只是一个失败者,她在影视圈的影响力,并不能顺理成章地带来她在商界的飞黄腾达。而今天,离她位居“福布斯牌”中国“富豪”行列才只有区区4年时间。

这次中文版福布斯评选的“中国名人榜”,直接针对中国内地的娱乐和体育明星,直接公布的是他们在2003年的年收入。这样一来,即使不说评选在统计上是否科学,就这行为本身是否适合中国稍显稚嫩的娱乐行业也值得商讨。因为在不发达的行业面前,这样超前的排行不具备任何“宏观意义”,剩下的就只会给明星的私生活添点无来由的麻烦和烦恼。更何况,这次公布的统计结果又是那么的不靠谱,甚至不靠谱到每个人都能在自己家里独立完成它。并且时至今日,主办方仍坚持认为他们的操作过程既缜密又完整,而这,只能让人对计算精密的现代“统计学”产生怀疑。

**明星们有误解 商业价值≠收入

《福布斯》杂志认为,把年度收入作为名人榜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是因为赚钱的多少可以直接体现明星的商业价值,也更能反映出名气与财富的转换关系。《福布斯》希望通过名人榜的形式来记录中国娱乐、体育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历程,并推动这些产业逐渐走向成熟。

针对名人榜的数据来源及其真实性受到了上榜明星的不满以及相关人士的质疑,该杂志负责人郝兵说:“这些公布的数据都是他们的税前收入,没有扣除艺人交给经纪公司的部分。这可能是理解上的不同,我们并不关心这些明星自身拿了多少钱,我们只是看他创造了多少商业价值。这些更准确地说是一个营业额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利润的概念。”郝兵表示这些数据有多方面来源,非常复杂。比如说有明星本人、经纪人、经纪公司老板、演出公司、广告代理公司、代言广告企业市场部工作人员、影视公司投资方的老板或者业内人士等等。

**名人榜应称为明星榜

《联合早报》报导说,《福布斯》是财经杂志。很难想像其“中国名人榜”的衡量标准,是只看“名”而不重“利”的。也就是说,榜上有名的人必须名利双收才行。能上榜者所在的行业,必须能让他们有极大的媒体曝光率才能出名,而且要能赚很多的钱。这样的行业不多,娱乐业和体育业是其中翘楚。而在这些行业名利双收的杰出人物,不叫名人,称为明星。

分析人士说,也许是因为英汉词典把Celebrity译成名人的关系,中国《福布斯》就把这个从美国移植过来的榜称为“中国名人榜”。可是,他们却没有注意到,名人在中国的话语氛围中,是有些“贵气”的。当年,上海媒体曾经把杜月笙、黄金荣等黑社会头子称为“名人”,却引起许多耻与为伍的文化名人的抗议,结果就有了“名人”和“闻人”之分──闻人成了描述杜月笙、黄金荣等人的专有名词。

分析人士说,这个榜不应叫做“中国名人榜”,而应称为“中国明星榜”。打从孔老夫子说了“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句话后,中国人两千多年来,无论做什么事都得讲究“名正言顺”,否则就会有“事不成”之虞。《福布斯》的“中国名人榜”一出世,就被要求“寿终正寝”,关键就在于它取错了名。

**网民建议名人榜“寿终正寝”

人民网的一篇文章建议这个以“上镜率和金钱”为标准的名人榜应该“寿终正寝”。文章质问福布斯“既然名曰‘中国名人榜’,就应该有全面广泛性,怎么能成了演艺界和体育界排名榜?”

文章说,这篇“在这个大呼小叫的中国名人榜上,演员、音乐人、主持人、导演、模特儿占了74席,再就是体育明星13位、作家7位。有意思的是可怜的作家均排在榜尾,最靠前是余秋雨仅为54位。更惨的是全国那么多记者,只有1人上榜。这样的排名榜,简直是演员名人榜,看了让人觉得好笑。”

文章认为,上镜率高和金钱,不应该是评选国家级名人的标准,而要看为国家和民族做出了多少贡献。像实现中华飞天梦的杨利伟、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居然榜上无名,“真让人不解”。“这样的中国名人榜,还是不评为好,应该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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