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税问答(10)
2004-03-12 22:07:16
来源:星星生活

问:由于工厂倒闭,我的T4拿不到,或丢失了报税的收据怎么办?

答:不用着急。一般情况下,T4、T4E等信息会在二月底前收到。但有些金融机构的T3表(红利或投资收益)会推迟到三月底后发出。

如果丢失或尚未收到,应及时要求补发或取得相关证明。当永远不能得到T4的情况下,如原来工作的企业倒闭,您仍然可以自己准确地计算出来,将以往的工资条累计起来,分别填在税表的Income、CPP、EI、Tax deduction项目中。同时附上一份说明,以便税务部门清楚地了解个案情况。在丢失发票的情况下,去查一下银行对账单。若自己未保存对账单,则需要到到开户行索取,可能要付费。

四月底仍不能得到报税收据时,有两种方法可以采用:(1)如果记得金额,可以先填好税表发出,待以后得到收据后再补给税务局;(1)若金额不确定,可以暂时不填,等得到时再补报给税务局,补报时必须填写报税调整表Adjustment Form-从税务局领取。注意事项:当网上电子报税时,不需要邮寄任何报税证明。这不意味报税人可以忽略上述内容,换言之,所有资料仍需齐备,并保存六年。

问:我的工作经常需要开车去其他城市,所发生的费用如何抵税?

答:首先,因出差而得到的津贴必须报税。其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抵税,包括食宿费、机票费、汽车费、高速公路费等。饭费报税由两种方法,只能取其一。简单方法是每人每天33元;复杂方法是实际发生法,即将吃饭发票累计,但不能超过简单方法计算的金额。作为汽车费用也有两种方法,只能取其一。简单方法公里数法,即每公里每天0.425元(安省);复杂方法是实际发生法,即将支出的租车费、汽油费、汽车保险、存车费等相加,得出总数。

问:听说移民来加拿大的机票可以抵税,是这样吗?

答:不可以。根据税务规定,为了工作、大专以上的全日制学习,在加拿大境内发生的搬家费用可以抵税。费用包括(1)交通费;(2)食宿费;(3)租车费;(4)租车的保险;(5)若搬家时间超过15天,还可以将家人的食宿一起报税;(6)取消现有住房的租约而发生的违约金;(7)为找新住所而发生的广告费、律师费、佣金;(8)原住所未能及时卖掉而发生的房屋贷款利息(最高五千元);(9)为关掉水电、电话所发生的费用;(10)取得新住址汽车驾照的费用。

(撰稿人:Adam 李呈全 416-277-3632 或[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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